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定,經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擬錄用韋秋雨等60位同志(附件1)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予以公示;因無合格人選,象州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民警(科員)等1個職位共取消錄用計劃1名(附件2)。公示期7天,如對擬錄用人員的錄用資格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并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于2015年8月30日前郵寄或直接送達象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股。
公示時間:2015年8月24日至30日
材料郵寄(送達)地址:來賓市象州縣溫泉大道160號
郵政編碼:545800
監督電話:0772-4362251
附件1:來賓市象州縣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
附件2:來賓市象州縣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取消錄用或減少計劃職位表
附件2 | ||||||||||
來賓市象州縣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取消或減少錄用計劃職位表 | ||||||||||
序號 | 招錄機關 | 用人單位 | 職位名稱(代碼) | 計劃招錄人數 | 取消或減少錄用計劃人數 | 實際計劃錄用人數 | ||||
合計 | 筆試 | 面試 | 體檢 | 考察及其他 | ||||||
1 | 象州縣公安局 | 象州縣公安局 |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民警(科員)(220074001002a) | 1 | 1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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