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
(三)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水平、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內容。
面試總分為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和簡化程序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確定考試總成績(簡化程序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四)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察。各招聘單位成立考察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資格復查等方面的情況。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在省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需在另一省級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馬駿
聯系電話:0531—826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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