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法律碩士(非法學)大綱已于2015年9月18日公布,新大綱涵蓋了2016年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考試方向、考查重點,新東方在線專業課教研團隊通過2016年考研法律碩士(非法學)大綱與2015年的大綱之間的變化進行詳細分析,幫助同學們更好更快的掌握到2016年考研的復習重點,及時的規劃出自己的復習思路和方法,高效地進行復習,最終取得理想的成績。
2016年考研法律碩士(非法學)大綱總體變化情況見下表
刑法學 | 第三章 | 第四節 五、單位犯罪的主體單位犯罪的概念、要件、處罰 | 修改為“單位犯罪的主體單位犯罪的概念、要件、處罰和責任人員的認定” |
民法學 | 第十四章 | 第二節 五、最高額抵押 | 修改為“五、特殊抵押最高額抵押;動產浮動抵押” |
法理學 | 第十三章 | 第四節 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 修改為“第四節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法治體系” |
第四節 四、依法治國方略以及實施依法治國的必要性;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 | 修改為“四、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意義、目標與原則全滿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原則” | ||
第四節 增加“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與依法治國根本任務完備良善的法律規范體系;公正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科學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任務” | |||
憲法學 | 第一章 | 第四節 增加“三、憲法規范的類型” | |
第二章 | 第二節 一、憲法解釋概述憲法解釋的概念;憲法解釋的分類;憲法解釋的體制。 | 修改為“一、憲法解釋概述憲法解釋的概念;憲法解釋的方法;憲法解釋的體制” |
總結上表,2016年的法律碩士(非法學)考試大綱在2015年考試大綱的基礎上有稍微的變動。
刑法學增加了對單位犯罪的考察范圍,增加了對單位犯罪責任人員認定的考察,考生要格外注意。
民法學僅增加了動產浮動抵押一個考點。
法理學變化最大,主要包括一下幾個方面:一是將“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標題改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法治體系”。標題的變化也標志著法理學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法治體系的重視,這應當引起考生的關注。二是增加了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原則的考察。三是第十三章第四節增加了一個知識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與依法治國根本任務,具體知識點包括:完備良善的法律規范體系;公正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科學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任務。憲法學第一章增加了對憲法規范類型的考察;第二章刪除了對憲法解釋的分類的考察,改為考察憲法解釋的方法。中國法制史相對于2015年考試大綱則沒有變化。
2016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基礎課的考查目標與試卷形式仍然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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