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用。確定錄用人選后,招聘單位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擬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人員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待遇參照林埭鎮綜合管理中隊現行合同制工作人員。不能勝任者,不予聘用,不另行安排工作。試用期內月工資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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