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省直及9個市發布了2015年黨群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復審工作大部分將于8月14日至17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考生可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按照規定,進入復審階段的人員是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已就業人員還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未就業人員則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
公告提醒,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職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不得參加面試。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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