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下列人員(第二批)已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擬錄用為公務員,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5年7月30日至8月5日,期限7天。公示期間,可采取來電或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招錄機關或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問題,信訪要屬實名。
附件1:擬錄用人員情況表(第二批);
附件2:2015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招錄機關聯系方式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