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選調職位名額、條件要求
(一)公開選調職位名額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人,具體職位、名額、條件見附件。
(二)公開選調對象及條件要求
1、身體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以上。
2、報考對象必須是經單位同意報考的縣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滿三年以上的干部身份人員,近年來通過選調的人員須在該單位工作滿三年以上。
3、教育系統中小學教師納入本次11個單位部分職位公開選調的報考對象。
4、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名額須達到3:1比例以上方可開考。如該職位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原則上取消該職位的公開選調或調減選調職位名額,如開考則須經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批準,該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才能確定為面試對象。
5、除接待服務中心、團縣委青少年活動中心外,報考其它單位人員的年齡統一為40周歲以下 (1975年8月1日之后出生)。
公開選調程序
(一) 發布通告
2015年8月4日前在縣黨務公開網、縣政府網站及有關媒體發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通告。
(二)報名
1、時間:2015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2、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行政中心A212會議室)
3、報名須提交的資料。⑴交驗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⑵所有報考對象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 張。⑶報考人員須填寫《石城縣2015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4、所有報考對象限報一個職位。
5、凡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或有關部門正在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不得報考。
6、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不得報考。
7、由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對所有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
(三)筆試、面試、考核
實行筆試、面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30%、考核占20%。
1、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15年8月17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筆試采取單人單桌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所有選調職位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卷面滿分為100分,專業科目為公文寫作,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初定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考公共科目,2015年8月18日下午3:30——5:30考專業科目,筆試地點見準考證。筆試結束后,將成績向社會公布(加試公文寫作的職位按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各占50%折算為筆試成績)。
原按程序經批準辦理了借調手續的人員,按借調年限每年給予1分的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由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按選調職位名額的1:3的比例,以筆試(含借調加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
2、面試
面試由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為30分。面試時間:2015年8月22日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選調職位名額的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筆試折算成績、借調加分、面試成績)確定考核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
3、考核
由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抽調有關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重點對報考人員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進行考核。總分為20分,主要分為民主測評和獎勵。考核時間:2015年8月25日前。
⑴民主測評。分值為5分。參加測評人員為考核對象所在各單位的干部職工(20人以下的單位,所有人員全部參加,20人以上的單位隨機抽取20人參加),按優秀率計分。借調人員在借調單位進行民主測評。
⑵獎勵分。分值為15分。2010年以來個人獲國家級、省(部)級、市(廳)級、縣級表彰的按10分、8分、6分、3分計分,同年、同項目按最高級層次表彰計分一次,獎勵分累計不超過15分。
(四) 體檢
按筆試成績占50%折算后,加借調加分及面試成績加考核得分計算為總成績,以選調職位名額1:1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按筆試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體檢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和辦法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按該職位報考對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對體檢合格的考生,在報考對象工作單位或有關媒體公示7天。
(六)調動
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由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確定為擬調動對象,報經縣委或縣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組織領導
成立石城縣2015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劉曉波同志任組長,縣委常委、組織部長賴木生同志任副組長,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黃衍平、縣委組織部副部長黃堅、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陳優明、縣編委辦主任張慧惠、縣財政局局長李安民為成員,領導小組設辦公室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黃衍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并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到辦公室,負責公開選調工作的具體工作。
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公開選調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程序,照章辦事。要嚴格把好公開選調工作各個環節,對公開選調工作中出現違法違紀行為,要按規定嚴肅處理,決不姑息,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其他
(一)本次選調免收報考費,所需經費由縣財政據實撥付。
(二)接待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方案另行制定,單獨組織考試。
石城縣2015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
工作人員報名表
準考證號碼: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貼照 片處) | ||||||
戶 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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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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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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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何院校何專業畢業 |
| 參加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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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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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單位 及職位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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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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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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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意見 |
| 主管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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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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