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職業教育工作;
具備高校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條件;
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其它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讀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在公務員和其它專業技術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招聘程序
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8月8日至2015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報名地點: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316號)。
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并如實填寫,同時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攜帶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直接到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報名。
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1個崗位,多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請如實填寫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并請保持通訊暢通。
資格審查
依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名單在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網站公示。請應聘人員關注學院網站通知及時參加考試。
考試方式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對崗位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省人社廳同意,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應聘專任教師崗位:采取筆試、面試和試教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筆試、面試和試教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點),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2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高等教育法規、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學、高等教師職業道德修養、高校教師教育教學技能相關內容、應用文寫作、時事政治。
面試、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 3的比例確定面試、試教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參加面試人員全部參加試教,試教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學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等。
應聘實習實訓指導教師崗位:采取筆試、面試和技能操作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筆試、面試和技能操作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點),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20%、技能操作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高等教育法規、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學、高等教師職業道德修養、高校教師教育教學技能相關內容、應用文寫作、時事政治。
面試、技能操作: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 3的比例確定面試、技能操作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參加面試人員全部參加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專業技能。
應聘其他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高等教育法規、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學、高等教師職業道德修養、高校教師教育教學技能相關內容、應用文寫作、時事政治。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 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各環節考試成績在學院網站公示。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731-84613866
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
聯系人:吳老師、楊老師、文老師
監督電話: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室 0731-84900017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教育處 0731-84900013
湖南勞動人事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 0731-8463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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