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基層安全生產工作;
2、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無違法違紀記錄。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僅限朝陽區戶籍人口;
5、適應艱苦條件下工作,滿足經常加班需求;
6、工作中服從崗位調劑;
7、不提供住宿。
(二)專職安全員崗位條件
(1)專業:專業不限。具有法律、安全工程、電氣、機械、土木建筑、行政管理、新聞、中文、計算機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2)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電工、焊工、有限空間監護證特種作業證,學歷可以放寬至中等專業學校。
(3)年齡:男45周歲以下(197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女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建造師證的年齡男可放寬48周歲以下(196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女可放寬45周歲以下(197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學歷可以放寬到中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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