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辦法
(一)選調縣城中小學教師要通過筆試和面試說課相結合(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擇優選調。
1、筆試成績(100分):70分為學科專業知識,30分為相應學科相應學段說課稿,并按學科分小學和初中崗位進行命題(音樂、計算機學科采用統一試卷)。
2、面試說課成績(100分):按照相應學科崗位,參照教師招聘考試說課形式進行。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并按崗位數的1:1.5比例確定入闈人選,再進行面試說課。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為考核不合格,并一票否決:
(1)在招考工作中弄虛作假,不符條件的;
(2)近三年有違法違紀,受刑事處罰或行政處分的;
(3)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八不準》,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報名人數原則上達到各學科選調計劃職數的2倍,選調崗位數達到10人以上的,則報名人數達到該學科選調計劃職數的1.5倍即可,否則,按相應比例減少選調職數。
(三)報名結束后及時公示報名情況,筆試閱卷結束后及時公示筆試成績及擬定面試名單,再行面試(面試時間再行通知)。
(四)根據筆試成績和面試說課成績累計后,結合考核結果,凡符合選調錄用條件的,相應教師按所報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同崗位最后一名入圍者出現并列時,以教齡長者優先,如教齡相同時,則以年長者優先;入圍者選崗出現分數相同時也照此原則進行)。
(五)選調教師入崗后未滿三年不得申請調動崗位。
報名時間及地點
符合報考條件者下載本方案后所附申請表格(A4紙張打印),交學校簽批,并攜帶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張到武寧縣教體局四樓會議室辦理報考手續。
時間:2015年7月24日上午8時2015年7月24日下午5時,一天時間。
地點:新區縣教體局四樓會議室(新區東區第二排與交通局共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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