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天津教師資格認定考試尚未發布,2015下半年天津教師資格認定考試報名條件,請參考天津教師資格證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一)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具備《教師法》所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和高中畢業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和高中畢業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6.2014年天津市應屆本、專科畢業生,應持有由所在學校二級學院(系)開具的能夠按期取得學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就讀于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學、函授)、網絡教育的人員須畢業并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后方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有國外高等教育等學歷的人員須提供國內權威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原件。
(二)參加由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均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單科有效期三年)。
(三)參加由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的教學能力考試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有效期一年)。
(四)取得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五)具備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并經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經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就讀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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