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分值各180分。報考加試專業知識職位人員還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分值180分。
報考區直機關、面向三項目人員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考職位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及《申論》為A卷;報考其他職位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及《申論》為B卷。
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于2015年4月25日、26日在銀川市統一進行。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具體時間安排為:4月25日上午,《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申論》。4月26日上午,《專業科目》考試。
(三)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之和。報考需要加試專業知識職位的,筆試成績按三門科目成績各自所占比例折算。
符合公務員招考筆試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按照以下標準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10分;
3、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同一名報考者累積加分不超過20分。
(四)報考者于考試結束后30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五)本次公務員招考與選調生、安全系統招考筆試同時進行,試卷類型相同的考生,兼報者筆試成績可通用。
筆試合格線和面試人員名單確定
筆試結束后,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考試劃定合格線,并按照1:3分職位確定面試人員,其中,招考名額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合格線者不得參加面試。
定向招考職位和專業性強、生源少的職位,以及寧南山區九縣(區)招考職位,經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在全區統一合格線基礎上適當降低分數段,或降低面試開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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