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寧夏公務員考試面試采用的方式
(一)面試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由各招錄機關通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并在報名網站進行公告。
(二)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兩個工作日后,不再進行遞補。
(三)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80分。報考自治區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阿拉伯語、俄語專業科員職位,自治區外國專家局綜合管理職位的人員,不進行結構化面試,只進行外語專業面試(滿分180分)。報考公安系統維吾爾語翻譯、阿拉伯語翻譯、法醫職位,監獄獄醫、獄內偵查職位,戒毒所獄醫職位的人員,筆試時已加試專業知識,不再進行面試。
(四)面試結束后,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分職位,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260%+面試成績40%。
自治區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阿拉伯語、俄語專業科員職位,自治區外國專家局綜合管理職位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加分)30%+外語專業筆試成績70%]340%+外語專業面試成績60%。
公安系統維吾爾語翻譯、阿拉伯語翻譯、法醫職位,監獄獄醫、獄內偵查職位,戒毒所獄醫職位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加分)2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60%
(五)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以1:1的比例參加面試的報考者,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108分以上方可取得體檢資格。考試總成績如果不是整數的,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同一職位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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