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省展覽館、省軟件評測服務中心、省工業經濟聯合會、省裝備制造服務業促進中心、省紡織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省工業與信息技術學校、省建筑材料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等8個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32人。目前,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已公布。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5: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5: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報考單位
資格復審地點
具體時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
太原市南內環西街1號
6月26日
宋克武
0351-6533096
山西省工業與信息技術學校
晉中市榆次區西順城街經緯南路1號
6月27日-29日
張彥光
0354-3952595
山西省展覽館
太原市府東街95號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人事教育處
401房間
6月29日
張巍
0351-3046939
山西省軟件評測服務中心
6月30日
山西省工業經濟聯合會
6月30日
山西省裝備制造服務業促進中心
7月1日
山西省紡織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
7月1日
山西省建筑材料質量檢驗測試中心
7月1日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通知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所學專業證明);
4、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職工,同意報考),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在本單位);
5、職位要求獲得相關執(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等級證書的,需提供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 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8、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材料(證明)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者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應聘的資格。
2、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請認真閱讀本通知,有關事項可直接與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人事教育處聯系。
聯系人:張巍,聯系電話:0351-304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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