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對象
1、凡報考余干縣2015年特崗教師招聘的筆試入闈人員和調劑入闈人員(具體名單見江西教育網之公告);
2、凡報考余干縣201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的筆試入闈人員和調劑入闈人員(具體名單見江西教育網之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6月23日至6月26日,調劑入闈人員2015年7月1日至3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資格復審地點:余干縣教育局三樓人事股(余干縣玉亭鎮世紀大道161號,世紀廣場南)。
3、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交驗證以下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
⑴本人身份證。
⑵學歷證(畢業證書)。
⑶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如當年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由于時間關系暫未拿到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交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樣稿見附件)。
⑷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的現實表現情況的證明:
A、參加特崗教師招聘的應屆畢業生提交申辦教師資格證時的現實表現證明或就業推薦表等;
B、參加特崗教師招聘的往屆生提供工作單位或所屬街道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并加蓋當地公安派出所公章。
C、參加中小學教師招聘的、已在各級各類學校任教具教師資格的正式在編教師,須提供原單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表現的證明;
D、參加中小學教師招聘的、民辦學校聘用的專職教師,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表現的證明。
⑸參加中小學教師招聘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交本人戶口本或公安機關出具戶籍證明。
4、資格復審基本程序
⑴網上下載并如實打印填報《資格復審表》(見附件),自備0.5mm的碳素水筆。
⑵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入場。
⑶將填好的《資格復審表》與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現實表現材料、戶籍證明(均含原件、復印件),交審查人員驗收審核。
⑷審查人員核對所填信息無誤后,將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原件返還本人,并在其《資格復審表》上簽字確認。
⑸工作人員網上核對接受資格復審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是否符合有關條件。
⑹資格復審結果當場告知接受資格復審人員。
特別聲明
1、資格復審有關事項以網上發布公告為準,不另行通過其他方式告知。請有關人員自行關注余干教育網。
2、逾期未按要求接受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
3、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4、有關面試、擇崗、簽約等事項一并通過余干教育網(http://www.ygxjyw.com/)予以發布,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請有關人員自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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