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開始陸續公布(江漢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江漢大學2016年研究生錄取原則如下:
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政審情況及體檢結果,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
1. 復試成績與初試總成績各占50%作為入學考試總成績;
2. 入學考試總成績綜合排名后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復試成績合格,優先錄取,并保證專業;
3.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4.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心理測試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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