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組織實施
(一)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5年6月22日全天,應聘者須在當天7:30到面試地點集中候考,遲到20分鐘以上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地點:山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樓(地址:太原市晉祠路二段27號)
(二)面試方法和內容
1、應聘教輔崗位人員面試
面試總分為100分,分為個人素質測試(占面試成績的40%)和專業能力測試(占面試成績的60%)兩個環節。個人素質測試,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舉止儀表等;專業能力測試,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綜合素質等。考核方式為答辯。
個人素質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同時進行。通過答題測試,測試題目由專家擬定三套測試題,現場由主評委抽取一套,由應聘者回答,答題時間為15分鐘。
2、應聘管理崗位人員面試
面試分個人素質測試(占面試成績的40%)和業務能力測試(占面試成績的60%)兩個環節。個人素質測試,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團隊精神和服務意識;業務能力測試,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等,考核方式為答辯。
個人素質測試和業務能力測試同時進行。通過答題測試,測試題目由專家擬定三套測試題,現場由主評委抽取一套,由應聘者回答,答題時間為15分鐘。
(三)成績要求
1、應聘者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2、面試未形成競爭的,應聘者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3、應聘者的綜合成績=綜合知識考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分專業、按分數高低排序。應聘者的綜合成績相同的,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面試的監督
(一)面試工作實行全程監督,由學校招聘工作人員監督監察工作組實施。
(二)面試巡視組由省人社廳、省公安廳和校領導組成,對面試工作的組織實施進行巡視和監督。
(三)在面試考場對面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
(四)面試信息公開。為貫徹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宗旨,落實應聘者和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增強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確保面試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切實加大面試工作的公開力度,接受社會各界、廣大群眾的監督。
1、面試時間、地點、方式、監督措施、咨詢電話、監督電話等面試工作信息,在山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
2、各專業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及排名,于當天在學校教學樓一樓公告欄、山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
(五)面試考區、考場管理
1、面試考區實行封閉管理,除面試評委、監督人員、工作人員、應聘者、保衛人員、巡視人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區。
2、對考區實行手機通訊屏蔽,進入考區的評委、監督人員、工作人員、保衛人員、應聘者的通信工具,由監督監察組辦公室統一收取保管。
3、面試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候考室、保密室或在附近逗留。進入考場、候考室的人員不得與外界接觸或中途離場。
4、除本職工作外,工作人員不得介入其他崗位的工作;除本崗位工作人員外,所有人員不得與面試評委、應聘者單獨接觸。
應聘者注意事項
(一)應聘者須在規定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綜合知識準考證原件及相關材料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面試。
(二)應聘者未按規定時間到達規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不得參加面試。
(三)應聘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有關事宜可直接咨詢;如發現違規違紀的情況可舉報。
咨詢電話: 03516925269
聯 系 人: 李老師 舒老師
監督電話: 03516925281
聯 系 人: 張老師 常老師
(說明:待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即2015年6月20日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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