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和原省人事廳《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陜人發〔2006〕10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制度,規范和完善招聘考試工作,真正體現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原則,擴大選人范圍,保證新進人員素質,根據我縣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2009年我縣事業單位需要補充的工作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2009縣鄉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50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09年畢業的大中專學生、往屆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及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資格條件按附表崗位要求確定。
(二)報考人員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業務能力;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招聘崗位沒有具體年齡要求的,一般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4年8月30日后出生);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和錄取的原則
1、本次公開招聘名額直接下達到各用人單位。考生在報名時,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報考單位(崗位)。錄取時,按照每個單位(崗位)的名額從報考該單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向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2、按照專業對口的原則,在出現考試成績及名次并列的情況下,與報考職位專業接近的考生優先錄取。
3、錄取人員的考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
四、考試考察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筆試占60%,面試占40%。
1、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報考財會專業的筆試考2科,先進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結束后按5:1確定參加公共科目人員,報考人員達不到5:1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報考其他專業的筆試只考一科。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公民道德與職業道德、法學、寫作知識、文史知識、寧陜縣縣情知識等。
專業知識考試范圍為:報考科目相應的專業知識。
2、面試:筆試結束后,按參加筆試人員3: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報名人數不足3:1的,所有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3、考察:著重考察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4、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考察、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聘用
新招聘人員享受本單位現有職工同等待遇。考生一經聘用,用人單位必須盡快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絕辦理。考生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它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考生個人負責。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報名資料及收費
1、報名時,必須持本人報到證、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人員每人須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
3、報名費:報考人員每人按規定繳納考務費100元。
七、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初步定于2009年9月14日至18日。
考試時間及地點:考試時間及地點待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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