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對象
武康建成區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在編教師
選調要求
重點選調同一學校任職滿10年及以上的干部和任教滿12年及以上的教師。
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教師,在該校服務五年及以上方可申請選調;已跨校交流的教師在新流入學校工作滿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請選調。簡章發布地址:公務員考試信息網()
獲得縣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教壇新秀、教學中堅、名教師、各類“十佳教師”及以上榮譽或評為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必須繼續在所在學校服務滿三年以上(以發文日期為準)方可申請選調;獲得縣教學新苗一等獎的,必須繼續在所在學校服務二年以上(以發文日期為準)方可申請選調。如在同一學校任職滿10年的干部和任教滿12年的教師,可不作要求。
年齡要求:男50周歲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教師選調后,崗位聘任須根據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重新進行聘任。
擬選調崗位
小學部:
學科 語文 數學 體育 需求數(人) 8 5 2初中部:
學科 語文 數學 英語 科學 體育 社會 需求數(人) 2 2 2(其中1人兼小學英語) 1 1 1中小學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各1人(初中、小學教師均可報名),校財會人員1人。
選調辦法
報名時間及地點
意向選調教師向現工作單位提出申請,填寫《2015年武康建成區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際教師選調申請審核表》(見附件),經現工作單位審核同意后,于2015年2月7日下午四時前到應聘學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地址:縣教育保障中心二樓(城東學校籌建辦公室)。聯系人:姚老師,電話8073019。
組織競崗。符合選調條件的報名人員參與競崗,具體競崗辦法由應聘學校制定,并組織實施。競崗入圍者經應聘學校簽署同意意見后,于2015年2月16日前統一交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其中部分中層行政崗位(小學教導副主任、初中教導副主任、總務副主任、校辦副主任兼團委工作)由教育局會同學校選拔確認,副校級由教育局在系統內選調任命。
縣教育局批準同意后,選調人員于2015年暑期辦理相關手續。
服務期計算時間截止至2015年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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