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6個崗位共9人。
招聘崗位經本次限時集中報名、組織遴選并確定擬聘人員后,其中尚有空缺的,納入浙江省省屬事業單位特殊專業技術崗位招聘目錄,在本年度內繼續招聘。
(二)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皮膚病防治研究所2015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為方便資格審查,招聘崗位表中的年齡條件,如“30周歲”專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類推,不特指確切年齡。
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15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到報名郵箱huangjie1028@,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將通過短信或電話的方式通知其本人,并在單位網站公布。
(二)考試
考試一般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并各占總成績的50%.護理崗位入圍面試人員預先安排操作考試,成績計入面試并占面試成績的50%.
考試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按崗位分別確定。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資格復審及面試(含護理操作考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面試主要考查綜合素質、專業應用能力以及與單位、崗位的匹配度。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浙江省公務員錄用相關工作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2-807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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