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1.取得境外學歷報考者屆別認定時間以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年份為準。
2、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招聘崗位及條件
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福建氣象網站()公開發布。
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月28日- 2月11日17:00止。報名期間,我們將在福建氣象網站定期公布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并于報名截止之前將報名材料以附件形式發送至福建省氣象局人事處的電子郵箱(fjqxj10@),郵件的主題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請務必統一編寫為“報考崗位-姓名-學歷-專業”,如:“閩清縣氣象局-王琳-本科-大氣科學”,不接受其它格式的報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013、2014屆畢業生提供報名材料(《登記表》和所有掃描件統一放在一個word文件里,文件總大小不超過3M):
(1)《福建省氣象部門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
(2)身份證掃描件;
(3)畢業證書掃描件、學位證書掃描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掃描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掃描件(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掃描件),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省氣象局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5)財務核算中心崗位報考者應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掃描件。
2015屆畢業生提供報名材料(《登記表》和所有掃描件統一放在一個word文件里,文件總大小不超過2M):
(1)《福建省氣象部門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掃描件;
(3)《就業推薦表》掃描件;
(4)財務核算中心崗位報考者應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掃描件。
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真實清晰,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報考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內容含《綜合基礎知識》及寫作題,時間:2015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人數確定)。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面試人選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4個工作日內在福建氣象網站公布。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省氣象局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5.筆試、面試、體檢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請密切關注福建氣象網站(),不再另行通知個人,逾期未到者視為放棄。
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福建氣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聯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烏山路108號
郵編:350001
報名、咨詢郵箱:fjqxj10@
電話:0591-87113062
監督電話:0591-83327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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