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教育部直屬院校及北京地區高等院校2015年非京生源應屆畢業生。
招聘崗位
朝陽區教委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學科教師崗位(見附件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5年招聘優秀畢業生崗位表)。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全國統招統分且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符合留京條件),并正常參加2015年度就業派遣;
2、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3、年齡:原則上不超過27周歲,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35周歲;
4、所修課程成績優良,無不及格成績或補考記錄,且外語水平達到符合授予相應學位的要求;
(二)具體條件
見各招聘崗位明確的招聘條件(見附件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5年招聘優秀畢業生崗位表)。
招聘工作安排
(一)發布公告
2015年1月28日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朝陽區教育委員會網站、北京市教育人才中心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報名
1、應聘者向招聘單位郵箱投遞個人簡歷,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應聘者現場受理報名,對應聘者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確認報名資格。
2、現場受理報名時間3月2日上午9:00至3月16日下午4:00(不含節假日)。
3、現場受理需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畢業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高校畢業生推薦表,如實反映畢業生的真實情況,明確填寫畢業生的培養方式(統招統分、并軌、非定向等)、生源地、學歷、學制和畢業時間等;
(2)畢業院校教務主管部門蓋章的本人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如實反映畢業生就學期間的真實學習成績;
(3)本人教師資格證書(參加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的,須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單及普通話合格證書);
(4)本人學生證及身份證;
(5)符合各招聘崗位具體條件的證書或證明性材料。
(三)基本能力測試
1、基本能力測試由筆試、面試組成。招聘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學科需求情況,進行包括教育基本理論、職業道德素養、課堂教學、班級管理、科研能力的測試。
2、筆試
(1)時間:2015年3月17日上午(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地點:詳見準考證,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考試后5個工作日后向報考單位查詢考試成績;
(4)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招聘崗位按考試成績排序擇優確定入圍人員,每個崗位入圍人員比例不低于1:3不高于1:5。
3、面試
筆試合格并入圍人員參加招聘單位的面試,具體面試安排由招聘單位通知本人。
4、招聘單位綜合筆試和面試的成績,擇優確定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
(四)組織體檢
招聘單位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后經復查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將擬聘用人員報送教委進行資格復審。
(六)公示
復審通過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朝陽區教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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