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上海市公務員錄用考試將于3月19、20日舉行,為確保此次考試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切身利益,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特向考生作如下提醒和建議:
1、明確考試時間和科目。本次考試具體時間和科目為3月19日9:00-11:30申論、13:00-15: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3月20日9:00-10:00綜合管理,10:45-11:45政法,13:00-14:00經濟管理,14:45-15:45信息管理,16:30-17:30財務管理,18:15-19:15城市建設管理。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全程封閉,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清楚考點和考場安排。考點名稱地址和考場座位號在各自準考證上均有顯示,考生應認真查看核對。考點無停車條件,考生應注意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線,準確預測行程時間,提前出行,按時赴考。由于專業科目考試可任選一門或多門報考,為確保報考多個專業考生的專業科目考試在同一考點,部分考生兩天的考試將安排在不同考點進行,提醒廣大考生務必看清準考證上標明的考試時間、考點地址和具體考場。
3、帶齊準考證和身份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必須同時具備)方可進入考場;準考證請于3月16日9:00-3月18日18:00由考生登錄上海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下載打印;身份證遺失的考生,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辦理帶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材料。請考生注意兩證保管安全,防止遺失。
4、攜帶必要的文具。考生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墨水筆,按要求使用文具并在相應位置填涂和答題,對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嚴禁將移動電話、尋呼機、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所有科目中只有財務管理允許使用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的普通函數計算器。
5、遵守考場紀律。請考生務必遵守考場規則和考試紀律,服從、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管理,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文明考試環境和氛圍。嚴禁將答題卡、題本、試卷和草稿紙等帶出考場;若有作弊或違紀行為,將嚴格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以及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考點內禁止吸煙,請考生自覺維護校園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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