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在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話確認或郵件確認。
電話確認:請撥打0871-63121915。
郵件確認:請發送郵件至yngsgwy@163.com,郵件標題統一為“XXX確認參加面試,用人司局:XXX、職位代碼:XXX”。
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月10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不接受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收件單位:云南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304號,郵編:650051,聯系電話:0871-63121915。郵件上請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
本人身份證。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報考職位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戶籍材料等。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工作證和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原單位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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