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2015年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敬業奉獻,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
4、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0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服務單位所在縣(市、區)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
組織招募程序
(一)崗位征集(2月10日前)
1、1月15日前,各有關縣(市、區)“三支一扶”辦通過招募系統將本地鄉(鎮)教育、農業(含林業、海洋與漁業、計生和水利)、衛生、扶貧及勞動保障事務所從事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工作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報各設區市“三支一扶”辦。
2、2月10日前,各有關設區市“三支一扶”辦對縣(市、區)上報的崗位需求信息進行審核,確保完整、準確、詳實后,通過招募系統報省“三支一扶”辦。平潭綜合實驗區完成崗位征集和審核后直接報省“三支一扶”辦。
(二)指標分解及崗位發布(2月11日—3月15日)
1、省“三支一扶”辦根據各地崗位征集、畢業生日常管理服務和政策落實等情況,研究下達2015年各地招募計劃指標。
2、按照分解確定的指標和一人一崗的原則,省“三支一扶”辦對上報的崗位需求信息進行匯總審核,報經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向社會發布招募崗位信息。
(三)組織報名(3月16日—4月5日)
1、報名時間。3月16日8:00至4月5日24:00。
2、報名方式。依托公共網招募系統,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規定期限內登錄招募系統查詢招募崗位信息,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
3、報名要求。高校畢業生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后,按照招募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網上詳實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報名人員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未獲得畢業資格的,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四)審查考核(4月6日—4月25日)
1、資格審查。4月15日前,由相關設區市“三支一扶”辦按照招募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通過招募系統反饋給報名人員。畢業生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
2、院校考核
(1)省內院校高校畢業生的考核,由報名高校畢業生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可登錄招募系統查詢,下同),登錄招募系統進行。具體步驟:一是審核報名高校畢業生簡歷所填信息是否屬實,填寫考核意見;二是給高校畢業生評分。其中,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需附學校有關部門統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相關材料由各高等院校在4月25日前分別寄送至報名崗位所在設區市“三支一扶”辦。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的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執行。具體步驟:一是由報名高校畢業生登錄招募系統下載《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打印本人報名簡歷,一并提交所在學校院、系審核;二是高校畢業生所在學校院、系審核報名高校畢業生所填信息是否屬實,填寫《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表》加蓋公章后,在4月25日之前寄送或傳真至報名崗位所在設區市“三支一扶”辦,由設區市“三支一扶”辦統一審核并評分。其中,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需附學校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一并寄送。
(五)確定派遣人選(4月26日—6月20日)
1、量化評分。各有關設區市“三支一扶”辦根據量化評分和體檢人選產生辦法(另行下發),通過招募系統對報名人員進行量化評分,依據評分結果確定初步體檢人選。各設區市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對初步體檢人選進行考核。
2、組織體檢。各有關設區市“三支一扶”辦負責確定本地區“三支一扶”計劃體檢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人選的名單、時間和地點,通過公共網招募系統和各設區市人事人才網公開發布。
3、人選備案。各有關設區市“三支一扶”辦將經體檢合格后確定的人選名單報省“三支一扶”辦備案,經備案同意后,確定為擬招募人選。不符合招募對象和條件的,將取消招募派遣資格。
4、人選公示。經省“三支一扶”辦備案同意的人選名單,在公共網招募系統和各設區市人事人才網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招募人員。
出征派遣之前,如招募人員未達到招募計劃數,各設區市可根據本地實際予以增補,直至完成招募計劃。
(六)崗前培訓和出征派遣(6月底—7月初)
各有關設區市“三支一扶”辦組織派遣對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舉行出征儀式(出征時間原則上為7月1日),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地報到。“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崗服務后,原則上不得調整服務單位。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將及時在公共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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