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條件:要求35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技術職稱人員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七)非廣州戶籍(含從化、增城)報考者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八)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具體詳見《廣東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5年2月9日至2月13日
(二)報名地點或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箱地址:xuxh@serc.gov.cn。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rsp.gov.cn)或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網站(http://nfj.nea.gov.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
4.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5年2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至2015年2月16日,初審結束后,將于2015年2月16日在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網站(http://nfj.nea.gov.cn/)上公布初審合格者名單。初審合格的考生于3月11日9:00至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工作經驗證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用照片一致)和其他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到廣州市解放北路603號六榕樓202室,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并領取筆試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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