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資格條件
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作風正派,愛崗敬業,遵紀守法,樂于奉獻;
男性,年齡28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6米及以上。播音員要求裸眼視力4.9(舊標準0.8)及以上;簡章發布地址: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相應工作經歷者優先;
參加工作2年以上的全縣在編在崗全額撥款行政事業單位干部。
選調程序
組織報名。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需填寫《萬安縣公開選調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可在萬安黨建網下載),經所在單位黨組織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攜帶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到縣委組織部報名。報名人員與選調崗位需達到3:1的比例方能開考。如報名人員未達到開考人數,則取消該崗位選調。報名時間:2015年1月20日至1月30日。聯系電話:0796-5705291。報名費200元。
資格審查。根據公開選調職位的資格條件,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考試。考試按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記者崗位主要測試應試者新聞采寫、溝通表達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播音員崗位主要測試應試者新聞播報、外景主持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筆試人選(入闈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筆試后,記者崗位按面試40%、筆試60%,播音員崗位按面試70%、筆試30%合成考生總成績。
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組織考察。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與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并進行公示。然后由組織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入闈人選進行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工作情況以及與選調崗位的匹配情況。考察對象的考試成績不帶入組織考察環節。
試用。考察組和用人單位根據考察情況,按選調崗位集體研究提出擬選調試用人選(其中,記者崗位試用人選為1人,播音員崗位試用人選為3人),經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試用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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