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面試時須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自述》和《考生情況調查表》(見附件1、附件2)。
考生按身份類別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須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一)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見附件3,須注明培養方式)。
(二)社會在職人員提供:
1、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須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不一致的,還須提供離職證明。
2、個人詳細履歷(按年份填寫工作單位、職務、證明人、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聯系電話等)。
3、個人檔案存放地點、起止時間的說明。
4、外語水平證書、學歷及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三)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此外,還須提供《在國外留學期間的情況介紹》。
(四)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須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五)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以上材料均須本人親筆簽字。面試現場還將進行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上文中提及的各類附件,可登錄外交部官網以及國家公務員考錄專題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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