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月16日(周五)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資格審查地點: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52號1樓大廳西側,從南門進入)
考生需要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資料
應屆畢業生
1.身份證原件
2.學生證原件
3.準考證
4.從報名網下載填寫完成并經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15年人員錄用報名推薦表》
延緩派遣的畢業生(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延緩派遣的2014年、2013年畢業生)
1.身份證原件
2.準考證
3.從報名網下載填寫完成并經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15年人員錄用報名推薦表》
4.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延緩派遣證明
5.畢業證、學位證原件
社會在職人員
1.身份證原件
2.工作證原件
3.準考證
4.網上報名填報的工作經歷中所有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模板見附件)
5.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已離職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6.畢業證、學位證原件
出國留學人員
1.身份證原件
2.準考證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4.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其他資料:網上報名時填報的資格證書、學術成果、獎懲情況原件或復印件(包括英語四、六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獲獎證明、公開發表文章的報刊等)。
以上資料提供不全的考生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考生登記表上的姓名或照片與本人身份證不一致的,或是填報虛假信息的,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后將收回相關材料并發給面試通知書
各類身份人員收回的材料分別為:
應屆畢業生
經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簽章的報名推薦表
延緩派遣的畢業生
1.經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簽章的報名推薦表
2.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延緩派遣證明
社會在職人員
1.網上報名填報的工作經歷中所有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模板見附件)
2.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已離職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出國留學人員
1.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2.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證明(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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