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團結協作精神強,具備良好的身體與心理素質,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應聘人員須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碩士、博士,其第一學歷須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簡章發布地址: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
應聘的博士其本科、碩士、博士三個階段至少有兩個階段所學專業須一致或相近;接收的碩士其本科、碩士所學專業須一致或相近。
應聘的博士其博士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應聘的碩士其碩士學習年限不少于2年,不超過4年。
留學歸國的語言文學類畢業生,其所學語言須為所留學國家的母語。
接收的碩士畢業生須于2015年8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博士畢業生須于2015年12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應聘的畢業生專業主干課程成績須達到優良,在學習期間碩士應聘者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級刊物發表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僅限術科專業碩士應聘者);博士應聘者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來源期刊或CSCD核心庫來源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如導師為第一作者,應聘者為第二作者發表的多篇視同為1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重要刊物或SCI收錄期刊或EI收錄期刊發表1篇及以上學術論文。
術科專業所發表的作品比照學術論文,人文社會科學類博士撰寫的學術專著可視同于1篇發表在CSSCI來源期刊上的學術論文,自然科學類博士申請獲得的與所學學科專業相關的國內外發明專利可視同為1篇發表在CSCD核心庫來源期刊上的學術論文。
接收的碩士畢業生須在五年內獲得博士研究生入學資格,否則不予以續聘。
招聘程序
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師范大學校園網等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應聘崗位要求為“碩士及以上”的,報名時間為2015年 1月 4日—2015年3月31日。
應聘崗位要求為博士的,隨時接受報名,隨時招聘,招滿為止。
報名要求
請應聘者登陸湖南師范大學大學人事處網站,如實填報并上傳《湖南師范大學專任教師崗位申請表》。同時將《湖南師范大學專任教師崗位申請表》、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含第一學歷證明材料)、身份證、科研成果(含畢業論文)及獲獎材料復印件等紙質材料寄(送)所應聘學院(教學部)黨委辦公室。
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湖南師大網站公示。
考試方法
開考比例
應聘崗位要求為“碩士及以上”的,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考核比例。
應聘崗位要求為博士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考試方式
采取試講(包含面試)、學術評議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試講(包含面試)、學術評議各占綜合成績的50%。
試講(包含面試):試講(包含面試)采取授課的形式進行,主要對考核對象進行教學水平、教學能力考核和面試考察。
學術評議:主要對考核對象提供的科研成果(兩件代表作)進行學術評議。
應聘崗位要求為“碩士及以上”的,通過資格審查后,還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計算機能力測試,計算機能力測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須達到學校劃定的合格線,合格線為60分(包括60分),達不到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考試結果在湖南師范大學網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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