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復試名單
培養學校于2015年1月15日前根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資格審查結果和特崗教師的年度考核情況、本科期間學習成績,按不低于3:1的比例擇優確定復試名單并公示。
取得復試資格的特崗教師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14年特崗教師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資格審查表》,簽字確認后交任教學校,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參加復試時將《資格審查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單復印件交培養學校研究生院(處、部)進行審核。
錄取工作結束后,我部將隨機抽查部分考生的報考資格,檢查各培養學校的資格審核工作。
復試錄取
培養學校于2015年2月28日前完成復試工作。具體的復試要求、錄取辦法和工作安排應提前告知參加復試的特崗教師并在學校網站予以公示。要加強對考生的教育基礎知識、教育教學技能、綜合素質和培養潛力等方面的考察,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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