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下半年全區招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規定,沈靜等35名考生(名單附后)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符合招考條件,擬錄用為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現予公示,公示時間為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共7天)。公示期間,如有舉報公示對象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問題的,可采取寫信、打電話或來訪方式向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公務員局反映。經調查核實,如果公示對象存在影響錄用問題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來信舉報請寄: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郵編:750066)
自治區公務員局(郵編:750001)
舉報電話: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0951—6669312
自治區公務員局 0951—509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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