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內蒙古地區)(地)級
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 :總分不低于95分 ,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
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區)級以下
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 :總分不低于90分 ,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 。
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報考中央機關和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 :總分不低于105分 ,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60分;
報考市(地)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 :總分不低于95分 ,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報考縣(區)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 :總分不低于90分 ,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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