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合川區內(不含合陽城街道、南津街街道、釣魚城街道)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的公辦教師,符合下列報考條件,并經所在單位及教管中心審批,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的人員。
師德良好: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2012年9月以來沒有受到區教委及以上通報批評及黨紀、政紀處分、因違規違紀受到免職等處理。簡章發布地址: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
服務年限:在現單位工作時間滿3學年。學前教育放寬到具有3學年及以上任教經歷且在現單位工作時間滿1學年。現單位工作時間計算至2015年8月。
學歷和崗位條件:報考高中、初中的教師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學前教育的教師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學科應與所學專業一致,不一致者,報考現任教的學科,現任教多個學科的,以現任教學科課時多的學科報考;報考音、體、美專業的必須按所學專業報考(可放寬到前學歷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一致)。
根據我區師資配置現狀,現任教高中學科教師可報考高中教師崗位,不得報考初中及以下學校崗位;現任教初中學科教師可報考初中和小學教師崗位,不得報考高中、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現任教小學學科教師只能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現任教學前教育教師只能報考學前教育教師崗位。
教師資格:應具備與所報考崗位相應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
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近5年年度考核稱職且至少有1年為優秀等次。
2.近5年內至少有1次獲得學校及以上的表彰獎勵。
3.近5年內至少有1篇文章在校及以上獲獎或教育教學刊物上發表。
4.近5年內在校及以上賽課活動中至少有1次獲獎。
結合我區實際,報考學前教育、音樂、體育、美術崗位的不受以上第(五)項條件限制。
報考辦法及程序
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繳費。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7日18時前登錄http://61.186.167.227/hccqlx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操作說明:http://61.186.167.227/hccqlx/czsm.doc)。報考人員按學前教育、小學、初中、高中四個層次分專業學科進行報考,不填報具體的報考學校名稱。
服務器關閉時間:2015年1月17日18時,過時不再填報。
資格審查、繳報名費。網上填報成功的人員于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7日18時前到區教委人事科進行資格審查、繳報名費。資格審查時需提供本人填寫并經現工作單位及其教管中心同意報考的《合川區2015年城區學校公開遴選教師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及獲獎證書(加分項)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學期課程表(現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報考對象和條件(5)中應提供的證明材料(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原件一份、任教經歷及現單位工作時間證明材料(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原件一份。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層次及學科,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層次及學科。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地址:合川區城投大廈(南園東路99號)11樓,區教委人事科(1116)。
領取《準考證》。考生于2015年1月22日至1月23日憑本人身份證到區教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筆試或專業能力測試
遴選名額與符合報名資格的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2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屬特殊崗位或緊缺人才的,經區人力社保局和區教委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凡按放寬開考比例報名參考的人員,筆試或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才能確定為擬調人員。
筆試為閉卷考試,內容范圍涉及專業知識(不低于80分)、教育政策法規等(不超過20分),滿分為100分。其中,學前教育層次及中小學的音樂、體育、美術學科進行專業能力測試,不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專業能力測試時間2015年2月3日8時,測試地點:新華小學。
考核加分
考核加分總分10分,加分超過10分的,按10分計算,未超過10分的按實際得分計算,加分結果將進行張貼公示。考核加分期限: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
1.名師、骨干教師:指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命名的各級各類骨干教師(不含培養對象)。名師:國家級7分、市級6分、區級5分;骨干教師:國家級6分、市級5分、區級3分。只計一次分,按最高分值計入。
2.綜合表彰:指由區委、區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會同教委),市委、市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會同教委)以及國家教育部會同人事部、全國總工會表彰的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教師(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勞動模范、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最美教師,國家級5分、市級4分、區級2分。只計一次分,按最高分值計入。
3.賽課獲獎:指由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研部門及教育學會等組織,通過層層選拔進行的學科賽課活動(不含課件、教案、教學錄像等參賽獲獎)。按照如下標準計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8分、7分、6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7分、6分、5分;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分、5分、4分。承擔區級及以上示范課或教研課的加1分。只計一次分,按最高分值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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