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在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確認。請發送郵件至lngsgwy2015@163.com,郵件標題統一為“報考單位+職位代碼+姓名+確認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或放棄資格復審及面試)”,例如“沈陽市鐵西區國家稅務局0701007001張XX確認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郵件的正文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筆試準考證號、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聯系電話等。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將在收到電子郵件后的1個工作日內以“2015遼寧國稅面試確認信息已經收悉”進行回復。自愿放棄面試的考生,在發送放棄資格復審及面試的電子郵件后,還須在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遼寧省國家稅務局提供由本人親筆書寫并簽名的《放棄面試聲明書》(模板見附件一)及身份證復印件。
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015年2月10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不接受本人或其他快遞公司送達,郵費自理)。收件單位:遼寧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公務員考錄工作辦公室,地址:沈陽市沈河區青年大街256號,郵編:110016,聯系電話:024-23185228。郵件上請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市(縣)國家稅務局”。
(一)本人身份證。
(二)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考錄專題網站下載、打印,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
(四)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2015年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學生證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明》(模板見附件二,以第二專業報考的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由第二專業所屬院校出具證明)。
(五)本人所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六)本人所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或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計算機等級證書、戶口簿或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地證明等,具體條件以招考簡章公布的職位條件內容為準)。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2015年度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從國家公務員局考錄專題網站下載、打印,須注明培養方式。以第二專業報考的,第二專業所在院系必須在《報名推薦表》上蓋章)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如果因為學校原因確實無法提供相同名頭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需由學校出具相應證明材料或其他內容相近的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無需提供此表)。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工作證和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模板見附件三)。開具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現場資格復審時出具《承諾書》(模板見附件四),經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同意,考生可在體檢后一周內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原單位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
待業人員,提供由戶籍所在地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失(待)業證明》(模板見附件五)。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報考定向招錄以上四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還應同時提交簽訂的基層服務合同或協議,以及服務期滿時的考核材料。
郵寄的上述材料均為復印件(1套),如無另行通知說明已經收到,招考機關收件后不再退還。考生因特殊情況,個別材料暫時無法出具的,可在郵寄時提交情況說明,并承諾在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
現場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5年3月10至3月12日,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在沈陽炮兵學院。(地址:沈陽市沈河區東大營街31號,聯系電話:024-28878200;乘車參考:沈陽站乘271路公交車第三干休所站下車;沈陽北站從惠工廣場站乘271路公交車第三干休所站下車。建議考生提前熟悉審查場地和交通路線。)具體審查場地、各職位考生審查時段安排將于2015年3月8日在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網址為http://ln-n-tax.gov.cn)公布。考生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招錄機關將把有關情況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對于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發放《面試準考證》。逾期未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安排
(一)面試對象。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個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劑。(面試人員名單及各職位筆試最低分數線見附件六、附件七。)
(二)面試時間。2015年3月13日至3月15日。每天上午9:00開始,考生入圍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截至當天上午8:50沒有進入指定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面試當天,請考生攜帶本人《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經工作人員查驗后,方可進入候考室。每名考生的具體面試時間及面試注意事項將于2015年3月10日在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網址為http://ln-n-tax.gov.cn)公布。
(三)面試工作由遼寧省國家稅務局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地點在沈陽炮兵學院一號教學樓(地址:沈陽市沈河區東大營街31號,聯系電話:024-28878200;乘車參考:沈陽站乘271路公交車第三干休所站下車;沈陽北站從惠工廣場站乘271路公交車第三干休所站下車。建議考生提前熟悉考點和交通路線)。
確定綜合成績
(一)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相同的,根據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
(二)參加面試人數少于錄用計劃3倍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面試第二天,招錄機關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將于2015年3月18日進行,考察工作將于2015年4月底前完成。體檢人員名單及有關注意事項將于2015年3月17日在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網址為http://ln-n-tax.gov.cn)公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
請列入面試名單的考生務必確保報考時所留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工具不暢導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聯系方式發生改變的,請立即與遼寧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聯系。請考生提前做好交通、住宿等相關準備,費用自理,注意安全。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公務員考錄工作咨詢電話:024-2318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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