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范圍和對象
選調對象為插花中學、各鄉鎮和新華街道轄區內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選調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在本區農村學校工作3年(2012年及以前參加工作)以上且現仍在農村教學一線工作的在編人員(2012年特崗教師可報考)。
3、男50周歲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種類的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和所學專業至少有一個與報考學科相符。
5、近3年(2012、2013和2014)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2012年參加工作者當年定為不定等次的除外)。
6、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選調對象: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近三年內每年度無故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擅自離崗累計超過30天的人員,未經組織批準擅自脫產進修的人員和病假超過半年、事假超過3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以及其他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的人員;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4)違反師德師風有關規定的人員。
加分規定
1、獲得省級教壇新星稱號的加5分;獲得省級優質課(教學基本功)評比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
2、獲得市級名師稱號的加3分,獲得市級教壇新星稱號的加2分,獲得市級學科帶頭人稱號的加2分,獲得市級骨干教師稱號的加1分,獲得市級優質課(教學基本功)評比一等獎加1分;
3、獲得區級名師稱號的加1分,獲得教育教學技能評比十佳全能教師稱號的加1分,獲得區級學科帶頭人稱號的加0.5分,獲得區級教壇新星或教學能手稱號的加0.5分;
4、教育類碩士研究生加1分,教育類博士研究生加2分;
5、以上規定之外的其他獎項不納入加分范圍,加分可以累計,最高為5分,超過5分者按5分計。
選調程序
此次選調教師采取筆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公告時間:2015年5月19日至5月27日
報名程序:
(1)時間:2015年5月28日至6月3日(雙休日正常報名)
(2)地點: 潁東區教育局人事科
(3)報名者須提供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和榮譽證書(用于加分的)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張(背面署名)。
(4)填寫《潁東區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報考人員須真實、準確的提供報考信息,并在報名表簽署“誠信承諾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并給予紀律處分,并且兩年內不得參加教師選調。
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公共知識。其中專業知識一張卷,滿分100分,主要考察教師對學科專業知識的理解和掌握,報考初中的為報考學科初中至本科階段專業知識,報考小學的為報考學科小學至本科階段專業知識;公共知識一張卷,滿分100分,主要考察教師從教基本素質和技能,主要包括心理學、教育學、教育法律法規等。按專業知識占70%、公共知識占30%合成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和加分情況均在潁東區政府(http://www.yd.gov.cn)、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ydedu.com.cn/)和區人社局網站(http://ydrsj.yd.gov.cn/)公示。
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和加分后的總成績按初中和小學分學科等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相同者以專業知識成績排序。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總成績高低分順序遞補,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相同者以專業知識成績排序,專業知識再相同者一并進入考核。
考核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現、師德品行、教學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
公示與調動
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公告中所列選調單位進行選崗。選調人員試崗半年,經考核合格后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注意事項
(1)筆試和考核工作計劃于6月底結束,具體時間請各位報名參選人員及時關注潁東區政府網站和區教育局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各校要根據本公告報考條件嚴格把關,并簽署是否同意報考意見。
(3)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2272007 聯系人:王雨萍、潘海波
監督電話:0558--2272093(潁東區教育局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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