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單位人事(干部)處: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工作,把好考錄工作入口關,確保報考資格審查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近年來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工作實際,現就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要堅持客觀公正準確規范的原則
做好資格審查工作是做好考錄工作的關鍵環節,要以《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始終堅持客觀、公正、準確、規范的原則,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進一步提高資格審查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二、要嚴格按照規定的項目進行資格審查
(一)基本信息
1.居民身份證:指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考生報考姓名、民族必須與身份證所記載信息一致。身份證號由18位數字組成,排列順序從左至右依次為:六位數字地址碼,八位數字出生日期碼,三位數字順序碼和一位數字校驗碼。 考生填報出生日期必須與八位數字出生日期碼一致。資格審核過程中,只有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可作為證明公民個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2.年齡:一般規定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招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地市及以下公安機關和司法系統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公務員招考年齡的計算起止日期應在報考公告中載明,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招考公告》發布、開始報名工作第一日。個人年齡以身份證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
3.性別:對于職位簡表中有性別限定的職位,報考人員性別應與招考公告中具體職位所要求性別一致。
4.政治面貌:表明了一個人在政治上的歸屬,是一個人政治身份最直接的反映,是指一個人所參加的政黨、政治團體。公務員招考政治面貌一般分為:共青團員、中共黨員、民主黨派(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群眾(未加入黨團的人)。報考有一定政治面貌要求的職位,必須符合該職位的要求。中共預備黨員可以以中共黨員的身份報考。共青團員滿28周歲且未在團內擔任職務的,自動退團,不可以共青團員身份報考。限制為群眾的職位,共青團員、中共黨員及民主黨派人士均不可以報考。
5.專業:報考人員所持學歷證明載明專業要與《職位簡表》中擬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相符。
6.學歷:報考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按照學歷層次可分為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照國民教育序列可分為普通高等全日制畢業生和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畢業生(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報考人員的學歷要與《職位簡表》中擬報考職位的學歷要求相符。
7.學位: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公務員招考一般要求學位與學歷相對應。
8.畢業時間: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報考條件所需學歷的時間,具體以學歷證明載明的時間為準。
9.外語、計算機、職稱等級:《職位簡表》中有關職位有外語、計算機、職稱等級要求的,報考人員必須提供相應的等級證書或成績證明等材料。
(二)工作經歷
1.基層工作經歷: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和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可作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時間: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基層服務四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3.最低服務年限:錄用職位對報考人員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從本人被錄用時間起算。凡定向到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提出辭職或參加招考。沒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滿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可以參加招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基層服務四項目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以報考者所參加當次基層服務項目考試公告為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不得報考。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以相關公告或協議為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不得報考。
4.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5.已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基層服務四項目人員不能再以四項目人員身份報考,只能在取得原單位同意后,以在職人員身份報考。
(三)電子照片
按照《招考公告》中對照片的要求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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