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恪守社會公德,作風正派,沒有違法違紀行為,熱愛學前教育事業,身體健康,能勝任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
具有陵水黎族自治縣戶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4月30日后出生);
取得中、小學或幼兒園教師資格證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全日制中等師范及以上學歷,幼師或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簡章發布地址: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獲得學前教育培訓合格證。
招聘程序
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并在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自行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或陵水教育信息網打印填報《2015年陵水縣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報名時除提交報名登記表(貼上相片)一式2份外,同時提交近期同底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張,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幼兒園教師專業培訓合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后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可進行筆試。達不到該比例數,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或視情況報縣政府批準后組織考試。
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5月18日22日;
報名地點:陵水黎族自治縣教科局青少年活動中心四樓會議室(陵水黎族自治縣椰林鎮新豐路39號)。
聯系電話:0898-83310860;聯系人:張老師、符老師。
領取準考證。
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于2015年6月11日12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陵水黎族自治縣教科局人事股(二樓)領取準考證。
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各按50%計入考試總成績。
筆試時間及要求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卷面滿分100分。符合《陵水黎族自治縣自治條例》規定的少數民族考生(即陵水戶籍黎苗族考生)按本人筆試成績的5%給予加分。考試內容為幼兒專業知識、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衛生學及幼兒教育法律法規等。筆試時間:2015年6月14日,地點:陵水中學(詳見準考證)。
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三天提供《陵水縣幼兒園教師招聘人員思想表現鑒定及計劃生育審查表》(附件3)及《陵水縣2015年幼兒園教師招聘資格審查表》(附件4),非幼師或學前教育專業的要提供學前教育培訓合格證,入圍面試的考生逾期不提供以上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放棄面試的空額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時間及要求
面試滿分為100分,內容包括政治素養、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含繪畫、音樂、舞蹈、琴、計算機、普通話等)、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錄取,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成績公布。所有考生的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向社會公布。應聘人員可登陸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或陵水教育信息網查詢。
資格復審和考查
根據崗位招聘人數以1:1的比例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考查的人選,若出現總分并列,則以筆試成績高分者優先排名,若筆試成績仍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排名。進入資格復審和考查的人選在招聘辦指定的時間內提供本人學歷檔案及教師資格證認定檔案原始材料及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幼兒園教師專業培訓合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辦(縣教科局人事股)進行復審,同時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查,資格復審或考查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所缺空崗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電話:0898—83310860,張老師、符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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