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5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三)年齡要求中35周歲及以下為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為198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在各級機關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五)以上服務期、現役、辭退、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截止時間均以2015年4月20日。
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招聘非藝術類工作人員36名,具體專業要求、招聘條件詳見附表。
招聘組織
山西省文化廳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非藝術類)工作,在省人社廳指導監督下,由省文化廳和具有獨立人事部門的事業單位組織實施。省文化廳組織山西省音樂舞蹈曲藝研究所、山西畫院、山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中心公開招聘工作,山西省晉劇院、山西藝術職業學院、山西省圖書館負責本單位的公開招聘工作,山西戲劇職業學院負責山西戲劇職業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學校的招聘工作。
招聘程序
(一)報名辦法
1、此次招聘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在網上填寫報考信息,網上交費,網上下載準考證。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所學專業及研究方向必須與所報崗位專業要求相符,必須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如實、準確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3、屬在職人員報考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4、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或特殊專業崗位報名人數不達規定比例,經省人社廳核準后可進行招聘考試,但擬聘人員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各招聘事業單位負責。報名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4月26日17: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它崗位;4月26日17:00至4月27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個人信息或報考其它崗位。
(三)筆試
筆試由省人社廳統一組織實施。
筆試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60%,最低合格線為60分。
(四)資格復審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由省文化廳人事處和具有獨立人事部門的事業單位負責。
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有考生自動放棄面試的,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五)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在省文化廳和各招聘單位網站公布,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出現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計劃錄用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由省文化廳和具有獨立人事部門的事業單位負責。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主要面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團結協作與應對惡劣環境能力、應變能力與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
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
面試成績將在考試當天在面試地點門口明顯位置公布,并于3個工作日后在省文化廳網站查詢。
(六)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面試結束后,按照職位計劃錄用人數,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以后各環節人選、且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七)體檢與考察
1、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文化廳和具有獨立人事部門的事業單位組織,體檢的醫院由文化廳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須經文化廳同意后,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
自動放棄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自動放棄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2、按照擬聘用崗位要求,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
考察中發現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咨詢與監督
(一)文化廳
咨詢電話:2027998
監督電話:4068277
(二)山西省晉劇院
咨詢電話:4046046
監督電話:4065602
(三)山西藝術職業學院
咨詢電話:2246009
監督電話:2246010
(四)山西戲劇職業學院
咨詢電話:2721218
監督電話:2721215
(五)山西省圖書館
咨詢電話:4126426
監督電話:4088014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報名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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