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時間:2015年5月11日(周一)2015年5月12日(周二)
上午9:00下午4:00
來前請和我聯系!謝謝。
地點:上海市靜安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組織人事科(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931號305室)
所需資料:詳見附件內容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一、身份證件
1.應屆考生:身份證、學生證、戶口簿原件或戶籍證明材料(非上海戶籍但有上海市居住證的,須帶好上海市居住證);
2.社會考生:身份證、工作證、戶口簿原件或戶籍證明材料(非上海戶籍但有上海市居住證的,須帶好上海市居住證)。
二、學歷學位證書
1.應屆考生:須提供在讀大學的三方就業協議書原件(即《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社會考生:須提供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留學歸國人員的學歷學位,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三、資格證書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以及考生報名表中已填寫的資格證書(如:外語、計算機等級等)原件。
四、工作經歷證明
社會考生報名表中已填寫個人工作經歷的,須提供目前在職單位證明。
1、在基層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提交單位報到證明(須蓋章)或合同原件;
2、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人員,提交勞動合同原件;
3、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4、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提供勞動手冊(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
5、曾在軍隊單位工作的,提供軍人服役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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