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什么樣的人才,就應該能夠選到什么樣的人才。所選擇的人才,就應該是能夠在職位上積極發揮作用,做出成績的人才。”針對很多機關單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難以選到專業性人才的實際,我市出臺了《昆明市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公務員聘期最長不超過10年。
《辦法》對公務員聘任的范圍作了明確:實施聘任制公務員的范圍與實施委任制公務員范圍一樣,是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范圍的全市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專業性較強的職位。
市人事局有關人士介紹,公務員聘任制不同于公務員選任制和公務員委任制,是運用市場機制、具有開放靈活特點的新的用人辦法。按照市場運作機制,以訂立聘任合同、參照《合同法》進行管理。
《辦法》對公務員聘任的方法、程序以及管理都作了規定。對公開招聘的聘任制公務員,簽訂合同時明確聘期為1至5年。期滿后可解聘或續聘。為防止出現因聘任期長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情況,聘期最長不超過10年。《辦法》還對聘用條件、范圍、方法程序、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作了詳細要求,并對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討論決定、任職等的每一個程序和環節的操作方法均作了明確規定,以確保招(選)聘工作的規范統一和公開透明。但對某些專業適用面較窄、應聘人選較少難以形成競爭,以及其它性質特殊的專業性職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也可以直接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選聘。
在國家尚未出臺公務員聘任制有關具體規定前,聘任制公務員的協議工資只能參考其行業、技術職務等級等因素,由聘任單位和聘任制公務員雙方協商確定。為便于操作,《辦法》對此明確規定,聘任制公務員的協議工資參照公務員的工資待遇并上浮10—20%確定。針對我市當前很多職位尤其是金融、財會、法律、信息技術等方面專業性極強的職位,高層次專業人才比較緊缺的問題,對報考聘任制公務員人員重點考核專業知識,將有利于為一些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的職位選到合適人選。
業內人士認為,《辦法》的出臺和貫徹執行,將彌補通過公務員招錄渠道無法為專業性較強的職位選到合適人選的缺陷,打破機關單一的選人、用人渠道,滿足機關使用高端人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特殊需求,以獨特的視角創新了公務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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