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今年將面向社會招考3715名公務員,這將是該省實施公務員法以來招考公務員計劃最多的一年,招錄工作將執行"四個不低于"的標準。
據了解,2011年,吉林省直機關將招考331名,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招考66名,省以下垂直系統招考348名,市州直機關招考430名,市州以下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招考43名;縣(市、區)直機關招考1164名;鄉鎮(街道)機關招考445名;全省帶編招錄584名;市州以下機關招錄選調生304名。
為了優化公務員隊伍來源結構,吉林省將執行"四個不低于"的標準,即:省直機關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經歷工作人員的比例不低于本級機關招錄計劃的80%;縣級以下機關錄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比例,不低于本級機關招錄計劃的70%;鄉鎮機關和街道辦事處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比例,不低于本級機關招錄計劃的10%;鄉鎮機關和街道錄用村(居委會)優秀干部和工人、農民的比例,不低于本級機關招錄計劃的10%。
同時,吉林省還將積極探索從鄉鎮站、辦、所優秀工作人員和生產一線工人、農民中考錄公務員充實鄉鎮、街道機關的途徑和辦法,試行部分鄉鎮基層招考職位戶籍所在地報考,縣級以下機關新錄用人員限定最低服務期等措施,穩定基層公務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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