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腐敗”成社會焦點 約占教育系統案件1/4
高校腐敗案增多,基建、招生等領域成重災區。李宏宇繪(人民圖片)
□據統計,最近五年,高校職務犯罪案件數占全國教育系統案件數的比例約為1/4,其中82%的案件集中在基建、采購、財務、招生、后勤服務等部位和環節。
□“高校的反腐倡廉首先要靠自身建立科學民主的制度,同時需要有力的監督懲治措施加以保證,千萬不能來去‘一陣風’,領導重視的時候抓得嚴,有點成果就又放松了。”
“象牙塔”不再潔凈
高校腐敗成社會焦點
5月10日至11日,教育部直屬高校貫徹落實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座談會在京召開,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劉延東對會議召開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
5月11日,教育部政務公開辦公室主任、辦公廳主任牟陽春透露,由教育部組織研究制定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4月,教育部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部紀檢組組長王立英帶領有關司局主要負責人,專程前往武漢,召開了武漢地區部屬高校領導干部會議、部屬高校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專題會,旨在進一步推動高校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這一系列中央會議和政策的出臺,其背景是2009年,武漢大學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和原常務副書記龍小樂涉嫌巨額受賄被批捕,后又曝出武漢科技學院院長張建剛被“雙規”的新聞。近年來,高校腐敗案在不少地方都呈現出增長勢頭,曾經被視為“一方凈土”的“象牙塔”聲譽急轉直下。
據統計,最近五年,高校職務犯罪案件數占全國教育系統案件數的比例約為1/4,其中82%的案件集中在基建、采購、財務、招生、后勤服務等部位和環節。目前,全國已有各類高校2600多所,普通高校年招生總數達890多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24%,各種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學總規模達2900多萬人,高等教育規模居世界第一。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神圣殿堂,一旦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就會在社會上造成很壞的影響,損害教育的社會道德教化功能及引領作用。因此,如何遏制高校腐敗勢頭,已成為社會熱切關注、中央高度重視的一大焦點。
教育機構豈能衙門化
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是關鍵
在今年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以高等教育界人士為主體的九三學社中央提交了一份提案,認為大學體制的行政化導致學校內部權力高度集中,成為高校腐敗的直接誘因。盡管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學校通過由教師組成的學術委員會和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依法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但實際情況卻是,一些高校的教職員工連最基本的知情權都得不到保障,遑論參與管理。
中央編譯局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所所長何增科認為,目前高校出現的腐敗現象和我國高校的內部治理結構有著很大的關聯性。由于目前國內高校領導是由教育主管部門任命的,造成了教育機構的官本位傾向,高校中的資源是按照行政級別而非科研教學水平進行分配的,“一把手”或分管領導說了算的情況在高校中相當普遍。
他舉例說,高校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學校領導、主管財務的人員和后勤管理人員手中;與之形成對比的是,在高校中有相當一部分教職工把“當官”而非科研教學當做目標,造成了高校的官僚機構急劇膨脹。
“追根究底,高校腐敗的根源在于其沒有民主的管理制度,權力過分集中在少數校領導手中。”何增科說,“國內不少高校一直號稱要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我認為在內部治理結構上首先就應該借鑒國外大學的先進經驗。就我所知,國外絕大多數高校不論是公立還是私立的,都有一個類似企業董事會的機構,校長由董事會聘任,學校的財務、招生、基建等重要事項由董事會集體決策,校長只是一個行政工作的執行者,要定期向董事會匯報工作,因此他無法獨攬大權,更不可能一個人拍板決策重要事項。在國外的大學中,院系主任有的可能只是副教授甚至講師,由教師委員會委任,只是擔負后勤服務、綜合協調的職能,并非一定是這個院系資歷最深、地位最高的人來擔任,也不像我們國內高校的院系領導那樣掌握著很大的權力。因此,我們國內的高校要理順內部治理結構,必須首先解決高校官員對誰負責的問題,否則很難做到真正的民主。”
公開讓監督有了依據
懲防并舉促高校清廉
3月24日,媒體發布新聞:南京大學黨委副書記楊忠近日辭掉了南紡股份獨立董事職位,原因是按照中央紀委、教育部和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中的規定,“高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在學校設立的高校資產管理公司兼職外,一律不得在校內外其他經濟實體中兼職”。其他在上市公司兼職的高校領導也將陸續因此辭職。
事實上,《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于2008年9月3日就已經公布了,而時隔一年多楊忠才因此規定辭職,一方面透露出中央近期加強了貫徹這一文件落實的力度,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目前我國高校信息公開披露制度方面仍存在的漏洞。
牟陽春在就即將施行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答記者問時指出,近年來高校腐敗案件時有發生,究其原因,除了管理制度建設滯后、教育機制不健全、預防機制不完善等因素外,因信息不公開而導致的監督機制滯后也是重要原因。《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細化了公開的范圍和內容,將涉及學校基本情況,發展規劃,學生就業資助,學科專業與教學,師資建設,財務資產管理,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以及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十二類信息納入了主動公開的范圍,規定了公開的途徑和方式,并要求高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監督檢查、年度報告、社會評議、舉報處理、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
北京理工大學文學院教授、21世紀教育發展研究院院長楊東平指出,國務院早就頒布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教育部也制定了相關辦法。這次專門針對高校又出臺《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說明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已經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也是由事后查處向事前預防、過程中控制延伸的一個表現。他認為,好的制度固然非常重要,制度的執行力更加不可忽視。這就要求建立問責制度和公眾參與的制度,去監督和懲處那些陽奉陰違、有令不行的做法。
何增科認為,高校反腐敗工作需要多管齊下、綜合治理,除了推進問責制和公眾參與機制外,還應加強高校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在適當的時機可以推行紀檢監察垂直管理,避免內設機構可能存在的監督疲軟問題。同時,可以借鑒國外高校的外部審計制度,將財務、基建等腐敗易發領域的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
楊東平介紹,在現代大學制度中,辦學權、教育權和受教育權有明晰的權責界限。高校實行自主辦學、學術自治、教授治校、學生自治,領導的權力將局限為行政權:有關重大工程建設的決策,將由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作出,學校行政領導只負責執行;有關財務管理,將由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進行預算,由獨立的校外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并向師生進行年度報告;有關招生的決策,將由負責教育事務的教授制訂評價標準并執行評價。學校領導如果動用手中權力謀求私利,或可招致嚴重的信任危機,并可被理事會或董事會罷免。“高校的反腐倡廉首先要靠自身建立科學民主的制度,同時需要有力的監督懲治措施加以保證,千萬不能來去‘一陣風’,領導重視的時候抓得嚴,有點成果就又放松了。”楊東平說,“高校不是世外桃源,和其他領域的反腐敗工作一樣,需要常抓不懈,才能取得實效。”
(人民日報)
王立英:進一步推動高校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受教育部黨組委托,教育部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部紀檢組組長王立英同志帶領人事司、直屬司、監察局等有關司局主要負責人,專程前往武漢,召開了武漢地區部屬高校領導干部會議、部屬高校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專題會,組織傳達學習、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推動高校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在武漢地區部屬高校領導干部會議上,傳達了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中央巡視組的情況通報以及意見建議。王立英向部屬高校領導干部簡要介紹了教育部黨組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的有關舉措和下一步設想,并代表部黨組對高校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指示精神,貫徹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的意見》提出明確要求:一要認真貫徹實施《廉政準則》。高校要組織開展《廉政準則》學習教育活動,認真查找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方面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并在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二要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正確處理懲治和預防的關系。三要加強監督,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在崗位工作層面,要做好風險排查,加強風險防范,在源頭治理上下功夫。要緊緊抓住腐敗現象容易滋生的重點領域、熱點部位、關鍵環節,嚴把工程建設關,嚴把財務關,嚴把招生關,嚴把領導班子決策關。在領導干部層面,要加強權力運行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四要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高校黨委、行政要重視和支持查辦案件工作,紀檢監察部門要敢于辦案、善于辦案,嚴格依法依紀辦案。要建立健全查辦高校案件工作協調機制,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形成整體合力。五要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要加強制度建設的組織領導,加大制度的宣傳教育力度,強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制度的行為,領導干部要做執行制度的表率。
在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上,武漢大學黨委書記李健,華中科技大學校長李培根,華中師范大學校長馬敏,武漢理工大學黨委書記劉偉,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黨委書記郝翔,華中農大黨委書記李忠云,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黨委書記徐敦楷先后發言。大家介紹了各自學校反腐倡廉工作有關情況,并就加強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了廣泛的交流。王立英代表部黨組著重強調了五點意見:一要不斷提高高校領導班子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水平。尤其要抓好“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有效實施,提高民主、規范、科學決策水平和治校能力,防止個人專斷和決策失誤。二要進一步加強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要引導高校領導干部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提高抵御風險能力。三要加強制度建設。要按照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的要求,緊緊圍繞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等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實施綱要所確定的各項制度,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監督制度、預防制度、懲治制度建設,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四要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高校黨委書記、校長要提高認識,強化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切實把反腐倡廉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與高校業務工作深度融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尤其要加大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力度。五要加強對干部的監督管理。要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的意見》,堅持從嚴治黨方針,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對干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對干部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使干部不犯錯誤少犯錯誤。領導干部本身也要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嚴格規范從政行為,始終保持清正廉潔。
在武漢大學反腐倡廉工作專題會上,王立英會同湖北省紀委、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武漢大學就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進行了專題研討。(中國教育報 焦新)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