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在期刊數據庫中多看那幾眼,潘曉春或許并沒有機會發現那篇跟自己的主要思想、核心公式甚至個性化用語都高度近似的論文。
“我既氣憤又驚詫。”潘曉春說。尤其是涉嫌抄襲者竟然出自清華大學。
41歲的潘曉春是江蘇省電力設計院的一名高級工程師,他所指控的抄襲者是清華大學的碩士孟昌波及其導師馬吉明教授。今年初,潘曉春開始走上曲折的維權路。
幾經交涉無果,潘曉春實名舉報到清華大學,在被校方踢了幾次皮球后,潘曉春無奈將此事發到網絡上,以期引起更多人的關注。今年5月,潘曉春終于得到校方回復,表示將會做出處理。
日前,快報記者就此事展開了調查。清華校方也向本報答復:初步構成學術不端,6月底將會作出最終的調查和處理結果。
□快報記者 張瑜 王凡
無意中發現
論文被抄
最近這幾年,潘曉春每年都有一篇學術論文發表,而這完全是興趣使然。
“可能像我們這樣工作多年的人,發表論文也就是評職稱的需要,我當初也不排除這種想法,但后來發論文則與別人不同了,我確實很有興趣研究些自己領域內的學術問題。”
潘曉春是江蘇泰州人,1995年畢業于河海大學陸地水文專業,后進入東南大學攻讀碩士,此后進入江蘇省電力設計院做工程師,從事電力工程與水文氣象勘測工作。憑著多年的鉆研,他成為單位的業務骨干,并在多份國內專業刊物上發表過論文。
今年春節長假結束后,一直關注本領域最新研究進展的潘曉春通過“中國知識資源總庫”之“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檢索瀏覽論文,發現了一篇名為《風資源評估改進方法的研究》(以下簡稱“孟文”)的論文,發表在2010年12月出版的《水力發電學報》上。”潘曉春此前也做過相關研究,就想下載下來留作資料。
“論文的摘要與我2007年發表的一篇論文很相似,等仔細閱讀全文后,我驚詫地發現,論文的整體思想、核心公式、甚至個性化語言都跟我相似,這也太巧合了吧?”潘曉春曾在2007年10月的《現代電力》上發表過《基于矩函數的風速概率分布參數估計方法》一文(以下簡稱“潘文”),通讀全文后,他確認是抄襲。
論文的署名有三人,分別是孟昌波、馬吉明、楊建設。
“孟昌波是清華大學2008屆碩士生,馬吉明則是他的導師,而第三作者楊建設則可能是與他們相熟的人。”潘曉春說,從署名情況看,主要涉嫌侵權的責任人應該是孟昌波和馬吉明。
隨即,潘曉春在“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中搜索到孟昌波的同名學位論文,完成時間顯示為“2008年6月”,而其論文指導老師即馬吉明教授。潘曉春表示,孟文宣稱的“新方法”與他于2007年發表論文的3階原點矩公式的形式和經驗系數完全相同,這涉嫌抄襲了他的獨創性研究成果,根本不能稱之為“新方法”。
“我決定給涉嫌抄襲的人寫郵件,就想看看他們怎么回應這件事。”潘曉春記得很清楚,寫信那天是2月14日情人節。他給孟、馬二人發了郵件,并抄送論文發表刊物《水力發電學報》和他原論文所刊發的《現代電力》編輯部,并申明自己的態度:說明事實真相,消除不利影響負責等等。
數次交涉,對方堅稱沒抄
“2月15日當天,我就接到了馬吉明教授從北京打來的電話。他語氣還比較客氣,首先說了句對不起,然后表示道歉。”潘曉春說。
“但他說,論文的參考文獻存在漏注和錯注的情況,希望我體諒。”這番話讓潘曉春沒法接受,他堅持認為對方就是抄襲,但馬教授并未正面承認這一點。
“馬教授說與我們河海大學的某教授關系不錯,一再表示要來南京與我面談,我認為既然不承認存在抄襲,那沒必要麻煩馬教授過來一趟。”
潘曉春說,他想要的結果并不復雜,他只希望對方承認抄襲的事實,消除對他本人造成的不良影響。“如果你認錯了,那這事也就輕松過去,我不追究。”
但事情遠非潘曉春想象的那么簡單。幾天后,他收到《水力發電學報》的郵件,稱孟昌波本人并未聯系到。
此后,潘曉春與馬吉明之間再也沒有了電話溝通,只有過幾次郵件往來。馬教授在郵件中表示,他在電話中的態度已經“非常誠懇”,不明白潘曉春抓著此事不放“要達到什么目的”,潘曉春一再與馬吉明理論,但這些溝通并未奏效。
直到2月24日,論文第一作者孟昌波發來“對潘曉春先生質疑信的回復”。孟昌波在回復中稱,他收到導師馬教授郵件才得知論文被指抄襲,于是“決定抵京向學報及導師解釋清楚”。在回復中,孟昌波從“關于時間”、“思想形成過程”、“數學擬合過程”、“關于參考文獻”等四個方面做出解釋。孟昌波表示,“孟文”的思路最早形成在2006年8月,早于“潘文”發表的2007年10月,“不可能存在抄襲”。
對于這份回復,潘曉春覺得很可笑,他給孟昌波回復了郵件,并且就這四條逐一反駁。
“他將‘思路形成’實際時間提前,證明‘完整思路’早于我,思想形成過程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以此解釋‘巧合’,這不是笑話么?”
潘曉春特別指出,孟昌波提及2006年8月參加木聯能軟件培訓,而據他已掌握的資料,孟碩士參加時間或是2007年7月10~13日,而非其聲稱的“2006年8月”。
“確有必要的話,我可以提供一同參加培訓的人員名單及通訊錄等資料。”潘曉春在對孟的回復中說。
此番交鋒后,潘曉春沒有再與孟昌波聯系。可隨后,倒是有位自稱是河海大學校友的人聯系到了他。
“他跟我拉校友關系,說曾經在河海大學讀碩士,后來又去清華大學讀博士,算是兩所高校間的‘橋梁’。”這位校友委婉地告訴潘曉春,清華對這種事情的處理很嚴厲,對老師和學生影響都會很大,他希望潘曉春就此收手。“我跟這位說客在網上聊過,但我表示只想讓他們師生兩個人給個明確答復而已。”
向校方舉報,又被“踢皮球”
潘曉春表示,在整個維權的過程中,他采取什么樣的舉動,完全是視孟、馬的態度和認識程度決定。
在他2月24日晚寫給《水力發電學報》的文章《我們每一個人無時無刻不在書寫自己的誠信記錄》中,他表明自己的態度:無意給“孟碩士諸君”帶來任何損害——
“出于對相關各方名譽利益的尊重,我至今未就此事舉報至清華大學學術道德委員會及更甚,愿相關人員倍加珍惜,慎言慎行,并迅速積極反應。倘若孟碩士等一直執迷不悟,或逼我通過一切可能之途徑,查清事實,捍衛尊嚴!”
他通過學報向孟問了四個“難道”:“難道您真的非要把此事提交至清華大學學術道德委員會或更甚?難道您真的非要啟動《清華大學關于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暫行辦法》相關程序?難道您真的非要綁架學報的良好口碑和導師的學術清譽?難道您真的非要在清華百年校慶前夕因此不雅事件引來眾人圍觀指戳?”
但公開信發出后,兩人始終未有積極有效的回應。于是,潘曉春于3月7日給清華大學學術道德委員會發去了書面函件。
潘曉春查閱了《清華大學關于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暫行辦法》(試行),第二條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范圍做了明確說明,包括在申報課題、進行研究、報告研究結果和評價學術成果中,偽造或篡改數據資料、剽竊他人成果和提供虛假信息;在發表物中不正確注明他人的學術工作和不適當的署名等。另外,第四條對寫明了對學術不端行為的受理,其中第2條寫著接到舉報之后的5個工作日內,學術道德委員會與被舉報人所屬單位負責人協商,決定是否實施調查。
“但5個工作日內我沒有接到任何回復。”
潘曉春在5個工作日后致電清華學術道德委員會,被告知當天就會交給研究生院學位辦。他又與研究生院學位辦聯系,又被告知要轉至水利系的學位評定委員會具體來辦,過兩天再說,但卻又沒了回音。
比對:核心公式被抄襲
在網絡上,潘曉春將自己文章與涉嫌抄襲文章細致比對。指出其中共有下述幾種類型抄襲:“老老實實式”“攪拌式”“稍加掩飾式”
1、潘文“3階原點矩公式”和孟文“新方法”的經驗公式的形式均采用對數和乘冪的復合函數,公式的經驗系數卻又完全相同,均為1.853、-0.548與-0.35。而“孟文”文獻[13]并無擬合經驗公式的相關內容,“孟文”未加標注而照搬。
潘曉春質疑:“應屬‘老老實實式’抄襲。”
2、既然是擬合而得的經驗公式,有別于解析公式,其經驗系數必然與擬合數值的范圍相關。潘文擬定經驗公式時,取k值的范圍為0.9~4.0,故擬定的3階原點矩公式的系數分別為1.853、-0.548與-0.35;而孟文k值的范圍為0.8~3.0,卻也得出與潘文相同的經驗系數,甚至連各系數的有效位數都完全相同。
潘曉春質疑:“實際上,拙文寫作時,第3個參數若保留3位小數為-0.352,后考慮到工程中k值一般保留2位小數,故而截取為-0.35。孟昌波先生與在下不約而同,非‘攪拌式’抄襲不能解釋。”
3、孟文結論(1)“…最小二乘法計算簡單,但該方法通過對原變量取兩次對數,化為直線形式后求解,其成果對變換后的變量而言最優,而對原變量未必如此”。
潘文綜合評價與建議部分②“最小二乘法比較簡單,得到了廣泛應用。但需注意的是,該法通過對原變量取兩次對數,化為直線形式后求解,其成果對變換后的變量而言最優,而對原變量未必如此。
潘曉春質疑:“‘而對原變量未必如此’是在下的風格用語,印象深刻;孟文不加掩飾,照搬照用,同屬‘老老實實式’。”
4、孟文結論(4)“新方法的風能指標計算結果與實測統計最為貼近,其內在原因在于風功率正比于風速的立方”。
潘文綜合評價與建議部分④“3階原點矩公式風能指標與實測統計極為貼近,風功率正比于風速的立方是該法最為‘神似’的內在原因”。
潘曉春質疑:“‘貼近、’內在原因‘同樣是在下的風格用語,印象深刻;孟文稍加掩飾,似屬‘組裝式’抄襲。需要提請注意的是,幾處雷同語句源自于拙文文末‘6 綜合評價與建議’一節,而文末一般是論文作者自己的研究結論,孟文抄襲此處詞語,實屬明目張膽;”
5、孟文——“只要給定了Weibull 分布參數k、c,風速的分布特征隨即確定,而參數估計得準確與否,決定了風能資源評估準確程度[5]”。
潘文——“只要給定了Weibull分布參數k、c,風速的分布特征隨即確定,而參數k、c估計得準確與否,決定了后續相關計算的準確程度”。
潘曉春質疑:“請注意:孟文所附文獻[5]似屬英文專著,2001年出版;拙文風格用語‘隨即確定’、‘…估計得準確與否,決定了…’,孟文不加掩飾,照搬照用。”
6、孟文大多使用“新的參數估計方法”或“新方法”,然表6終究不慎露出“馬腳”,稱“3階原點矩公式”,卻又用括號加注“本文結果”。
潘曉春質疑:“需要著重指出的是,孟文及其同名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文中及文末參考文獻,均未標出引用拙文的任何文字。”
萬般無奈,“捅”到網上
“到處被踢皮球,根本沒人理我。”
潘曉春萬般無奈下,和同事們商量如何找到解決辦法。同事們提議可以將事情發在網上,以引起更多關注。
其實,在此之前,潘曉春并不太習慣登錄網絡論壇、博客、微博等。“我注冊了博客、微博的賬號,完全就是為了這件事。”
從4月5日起,潘曉春以“panqin”為名開了博客,并同時以“筍生瘠土”的名字在天涯論壇將博客內容貼出。此外,他還開通名叫“三人行有我師”的微博,同步轉發論壇和博客的鏈接。
“此前我基本是個網盲,哪里有時間上網啊。因舉報無門,萬般無奈之下,開博發帖舉報的,所以幾處注冊名比較亂,沒有同名。”潘曉春在微博中寫道。
4月5日開通博客后,他一下發了6篇關于此事的博文。
潘曉春說,他發這些郵件的同時都用EMS發了書面信件。除了同事們在網絡上力挺他,一些陌生網友也發表評論或給他發私信支持。
4月9日,潘曉春在水木清華BBS發帖舉報這一抄襲丑聞,逢清華校慶,帖子被刪并且被禁言14天。他發現沒有有效進展,很著急,在網絡上又請網友們為他支招。
4月13日,在博客和天涯,潘曉春又新發一文“致清華大學顧秉林校長的一封信”。信中提及,如果學校不給答復,將進一步向教育部學風建設協調小組、科技部科研誠信辦公室反映情況。
就怕原創者反成抄襲者
“如果僅是學位論文抄襲,我不會計較,但關鍵是學生和導師一起署名發表至EI期刊了,所以向涉嫌抄襲者去信,哪知對方回信竭力狡辯,所以我不得不上網公布材料。”
潘曉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多次表明自己的舉報初衷,只是希望對方承認事實,消除影響。對方的狡辯態度讓他最為不滿。
潘曉春說,孟、馬發表文章的《水力發電學報》是我國為數不多的EI收錄檢索的高級刊物,其受眾甚廣,影響廣泛,讀者覆蓋率比他的原文刊登的刊物要高得多,國外都可以檢索得到,所以這件事如果不解決對他的直接不利影響就是,當他將來要申報行業專業技術時,因為要經過嚴格的科學查新,如果他在論文中再引用自己的成果,就變成了抄別人的,他這個原創者成了抄襲者。而別人通過檢索引用這個成果,定會以為這是孟、馬的。
他維權以來,單位領導和同事都非常支持,家人在支持之余卻有擔心。潘曉春說,妻子兩次阻止過他,一次是2月24日晚他熬夜連續給孟和學報回復信件,妻子問他值得不值得;一次是他決定將這件事發布到網上,妻子擔心橫生枝節。
“唉,希望能盡快有一個結果,時間拖得越長,精力牽扯得越多。”潘曉春望著這幾個月來收集的厚厚一疊資料,長嘆了一口氣。
對于孟昌波和馬吉明兩人涉嫌抄襲,潘曉春認為“學生和老師責任都不小”。“現在很多高校都這樣,學生動筆寫的論文,掛上導師的名字,成為一起的學術成果。如果不出事,導師評職稱之類的話都可以用,學生也是完成任務,可萬一出事了,導師其實是被牽扯進來的。”
盡管潘曉春認為“導師被學生害了”,但對于有自己署名的論文,導師未盡到審核、指導職責,所以也難逃其咎。
清華認定:學術不端行為基本構成
5月19日,潘曉春在微博上匯報了關于此事的最新進展:“5月6日,即我正式舉報后的兩個月整,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學位辦致電口頭稱,“經他們組織人鑒定,學術不端行為基本構成,但要到6月份學位會議研究決定取消孟學位事,對于涉及老師的處理要再提請學術道德委員會研究,然后還要給涉事雙方申辯的機會,最終學術委和學位辦會一起以學校的名義給我書面答復。程序復雜著呢,萬里長征才走了一小半。”
潘曉春說,《清華大學關于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暫行辦法》(試行)規定了調查小組要在規定期限(一般為開始調查后的60天內)對初步調查的內容和結論做出書面報告。潘曉春對這個結論基本滿意。
6月10日上午,記者與清華大學學術道德委員會取得聯系。一位姓唐的老師確認了“初步構成學術不端”的結果,但其表示,目前此事還沒有最終結果,學生的結論要等6月份學位辦開會決定,而涉及老師的,“委員會在處理當中,相關專家正在認定。”之后,委員會將研究結果交給學校,學校作出最后的調查處理結果,時間在6月底。
6月10日,記者試圖電話聯系馬吉明,但一直無人接聽。當天,記者查詢到馬吉明在清華大學網站上的電子郵箱地址,希望以郵件方式采訪他對此事的看法,但截止到發稿時,記者始終未收到對方回復。而記者試圖聯系另一位涉事者孟昌波,但始終未果。記者所了解的兩人對涉嫌抄襲一事的回應,也就僅限于他們與潘曉春的郵件往來。
權威意見
葛劍雄:
主張對過去從寬,今后從嚴
“對于學術不端行為,我的態度兩年前就已經明確。”復旦大學教授葛劍雄說,他認為從中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很多所謂的學術不端行為都是普通現象,并非孤立的個案,對普遍犯了錯誤的人應該給予其改正機會。“我主張對加強學風建設,既往不咎,對過去從寬,今后從嚴。”
對于目前很多高校的學生論文中,出現學生單獨寫論文而師生共同署名的情況,葛劍雄表示。他一向反對這種做法,但現實中此情況卻屢禁不止。“倒不是說具體怪誰,我覺得這需要具體情況區別對待,有一種情況確實是老師的問題,老師在學生的學術成果中署名,為自己完成評職稱等實際需要。”葛教授說,當然,不排除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老師是出于保護和幫助自己學生的角度出發,在論文中署名。很多署上老師的名字的學生論文容易被發表刊登,也幫助學生完成了任務。
“碩士生到底是否一定需要發表論文呢?這個問題值得討論。”葛劍雄說,“目前國內可供發表論文的雜志數量是一定的,中國目前所有的雜志都給學生們發表論文,說不定還不夠,但畢竟存在很多學校,提出了學生畢業必須發論文的要求。”甚至有些學校的要求還很高,葛劍雄教授認為,這些要求對學生們來說是不現實的。他倒是建議可以換一種考察學生學術水平的方式,“如果學生文章達到標準,是否可以讓老師、專家等相關權威人員進行鑒定,只要學生論文達到了發表水平,就予以肯定,不見得一定需要發表。”他說。“盡管這種方法也能導致弊病,但可以加強監督,至少比現在已經形成產業的發論文制度要好些。”
而學術打假天天喊,高校成了重災區,為何這樣的學術不端行為屢禁不止?葛劍雄教授認為,這存在復雜的內外因關系。從內因來講,就是涉事本人的問題,畢竟這是個人行為,并不是所有人都在作弊。但談及外部大環境的因素,葛教授認為還需從制度上考慮。“我堅持認為,在討論學術不端行為的時候,要具體事情具體分析,至于老師和學生誰的責任更大,也要因事、因時而異。”他說,不能認為誰拖累了誰。
“對于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已經引起了國內的高度重視,但總體效果卻并不理想。”葛教授說,一味靠打擊是不能解決問題的,他認為一方面靠制度的完善,一方面他主張教育為主。“我堅持原來的主張,對過去從寬。”
至于相關學位制度方面的完善,葛教授提出可以根據不同專業設立不同的培養目標,然后具體設置考核方案,不見得就是一篇學術論文就確定學生是否可以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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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學術不端事件
1、2009年4月,上海大學教授、博導陳湛勻因兩篇論文存在抄襲現象被通報,被學校免除學術委員會委員職務,并撤銷了國際工商與管理學院副院長一職。兩篇抄襲論文,均為陳湛勻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階段性成果。根據《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第32條規定,這一項目也已被撤銷。
2、2009年5月,廣州體育學院院長許永剛博士論文《中國競技體育制度創新》在天涯社區被爆“抄襲情況極其嚴重”,涉嫌抄襲多達44篇(種)文獻成品文章。其中還有一篇是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楊樹安2003年發表在《體育文化導刊》上的文章:《世界競技體育發展的趨勢》。后經廣州體育學院學術委員會認定,史上最牛“抄襲公”許永剛(多次因抄襲被報紙、網絡曝光)的博士論文《中國競技體育創新》抄襲屬實。
3、2009年7月,鄭州大學做出決定,對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賈士秋學術不端行為嚴肅處理,免去其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職務,解除教授聘任。賈士秋在正教授職稱評定中所提交的學術著作有造假嫌疑。
4、2010年3月21日,西安交大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委員會和校黨政聯席會議決定:鑒于該校教授、長江學者李連生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取消其教授職務,并解除其教師聘用合同。早在2007年1月,李連生被實名舉報在申報“往復式壓縮機及其系統的理論研究、關鍵技術及系列產品開發”獲獎項目中存在造假、侵占他人學術成果進行拼湊和包裝等嚴重學術不端問題。2009年12月,針對李連生相關學術不端問題,西安交大學位委員會決定免除其博士生導師資格。
5、2010年3月,國家級核心期刊《文藝研究》刊發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王彬彬文的文章指出,清華大學教授、《讀書》雜志前主編汪暉20多年前的博士論文存在多處抄襲。北大專家表示,該論文存在引文不規范問題,不能說是剽竊。(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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