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時間及報考流程
網上報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預報名,時間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報考流程:
1.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2.所有考生(含推免生、農村教育碩士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3.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第四部分 碩士研究生招生報考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三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11省(市);二區包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10省(市);三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報考地處二、三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以下簡稱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見附1)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第五部分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施
1.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招生單位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
2.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3.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17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7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4.初試科目
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月15日下午 外國語
1月16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16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17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5.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6.體格檢查
考生復試時應按招生單位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或復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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