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我沒答應,很害怕,沉默了十幾分鐘后,答應了。那時候,家里倒霉透了,我特需要錢。”滕漢昱告訴記者,當時,對方一再鼓動他說,這種做法不會被發現,“抱著一種僥幸心理,我一時糊涂做了這個決定。”一直到收到考試違規的通知,滕漢昱才知道,自己作弊的事情被發現了。
接到蘭大校方的問詢電話后,滕漢昱如實向學校書面報告了這次考試違規的情況,坦承了自己的錯誤。在書面的情況說明上,滕漢昱特別加上了“請老師放心,同類錯誤我終身不會再有了”的內容。據滕介紹,“在通話中,董老師表示,此事與今年的錄取沒關系,只是例行程序,讓我安心等待錄取通知,如有事會聯系我。”
然而,5月28日下午,這位董老師再次打電話給滕漢昱,告知校方研究決定取消了他2010年研究生入學錄取資格,理由是誠信有問題,政審不合格。
之后,滕開始不斷地找蘭州大學研究生院交涉,并進行信訪,但最終毫無效果。
滕漢昱認為,在教育部《201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中有這樣一條:招生單位要充分利用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但同時規定“對在當年研究生招生考試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這表明考試作弊不等于思想品德不合格,且影響期只有1年,作弊行為發生的“下一年”過后,考生依然有資格進行報考和被錄 取。“蘭大以我2008年考試作弊,作出我思想品德不合格的結論,取消我2010年考試的錄取資格,是對我受教育權的粗暴剝奪!”
狀告蘭大
今年7月17日,滕漢昱向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蘭州大學侵犯其受教育權成立,并撤銷錯誤的行政決定,恢復他的錄取資格,賠禮道歉。
8月24日,記者來到蘭州大學采訪時,學校保衛人員告訴記者,學校仍在放假,還未上班。記者了解到,在城關區人民法院受理滕漢昱一案之后,蘭州大學已向法庭遞交了答辯狀。
蘭州大學在答辯狀中稱,學校錄取檢查過程中,發現了滕為“往年作弊考生”,并獲知了滕于2008年在北京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中被認定作弊的情況,但滕在考生報考信息“獎勵處分”一欄中,并未填寫相關作弊情況,在復試時也未主動陳述此事,當校方對其進行詢問時,方才作出說明。在之后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自述材料中,滕再次回避了此事,因此,校方研究決定,該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建議取消了擬錄取資格,并書面報告了省招辦。蘭州大學認為,取消滕漢昱錄取資格的決定,是根據教育部相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作出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律法規依據正確,且程序合法。”
此外,蘭州大學還特別指出,學校并未剝奪滕漢昱的任何權利。滕只是作為擬錄取考生進入了學校的擬錄取庫,而他是否被正式錄取,應當以學校最終向考生發放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對此,學校在向滕發放《蘭州大學2010年擬錄取自籌經費培養碩士研究生告知書》和《蘭州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錄取調檔政審函》中,也做了說明。滕被取消錄取資格后,校方先后以電話和電子郵件的形式進行了通知,學校的做法充分保障了考生的知情權。至于其要求校方出具正式的書面文件,目前還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要求學校在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后必須書面通知考生。
記者了解到,在獲悉滕漢昱的遭遇后,一直以來致力于關注社會公平和公民維權的北京知名律師周澤,欣然答應為滕提供法律援助。
周澤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考試作弊的誠信不良記錄,只是研究生招錄過程中“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而不是思想政治考核的唯一依據。教育部《201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關于“對在當年研究生招生考試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的規定,也表明考試作弊并不等于思想品德不合格,否則有過作弊行為的人都思想品德不合格,以后也都不能被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下一年”過后再報考也就沒有意義了。而對研究生招生錄取,涉及政審問題,相關文件要求要結合學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擬定錄取名單,但作弊并不等于思想政治表現不合格,也不等于可以此拒錄一個其他表現都良好的考生。
此外,周澤還告訴記者,即便滕漢昱在報考信息“獎勵處分”一欄中填寫為無任何處分,也是可以的。對于一個作弊的考生來說,作弊之后來年不準報考,已是很嚴重的懲罰,但這絕非“處分”的法律概念。此外,滕在2008年考試作弊的情況,學校可以通過相關的信息庫了解到,且在對滕進行詢問時,他立即如實作了匯報,不存在不誠信的問題。
路在何方?
8月25日,是滕漢昱一案開庭的日子。當天上午9時,記者與滕漢昱及代理律師周澤在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等候開庭時,被告知,此前,蘭州大學因尚未開學,無法應訴,向法院遞交了申請,故庭審延期。
“在立案之前,我對讀研的想法很堅決,因此維權的想法同樣堅決。”在滕漢昱看來,似乎擺在面前的人生的路只有讀研這一條。“當時我給家里人承諾過,到北京以后,一定要上個研究生。”
滕漢昱向記者透露了一個鮮為人知的細節。
今年6月1日,他在一位同學的陪同下,來到蘭州大學,想查看和索取拒錄的書面文件。“為了試圖挽回那不能成立的'判決',我舍棄了男人最寶貴的尊嚴,長達20多分鐘跪在研究生院電話通知我的那位老師面前,希望他能給我這次應有的上學機會。”
當時,朋友和在場的老師都驚呆了。
“我最看不起下跪的人……”“我要是親自扶你起來的話,就證明院里做出取消你的研究生錄取資格的決定是錯誤的……”
大家就這樣僵持著,辦公室里一個老師以找東西為由,把滕拉了起來。
滕漢昱事后回憶說:“我當時的心情連死都不怕,哪還在乎這點屈辱,只要可以換回上學的機會,能夠讓父母寬心,什么也都不在乎了!”
“立案之前,在我心里,考研就像一條不能回頭的路。”隨著時間的流逝,滕漢昱心里似乎漸漸看開了許多,“這并不是唯一的一條路。”
庭審延期。如果勝訴,訴請被判令執行,夙愿當得以實現,而如果敗訴呢……滕漢昱的心還在懸著。在他面前,官司的勝負,好像一條路的兩個分岔口。
“如果官司打輸了,你以后怎么打算?”
“不知道……”提到這個問題,滕漢昱低下頭,眼神里若有所思,又有些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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