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全國人事廳局長會議”上明確提出:對財稅、金融、信息技術等部門特需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可以優先面向我海外學子擇優聘用。也就是說,今后,留學生也能當公務員。
據《人民日報》報道,此次會議提出,2002年我國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公務員制度。具體措施主要包括:
——完善公務員競爭上崗制度。人事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出臺《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
——完善公務員選拔錄用制度。在堅持凡進必考原則的基礎上,擴大公務員的選拔錄用視野,進一步打破身份、地域限制,擴大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比例,吸收更多的優秀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對按規定到農村一線鍛煉的大專以上畢業生,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充實到縣鄉公務員隊伍;對財稅、金融、信息技術等部門特需的高層次專業人才,也可以優先面向我海外學子擇優聘用。
——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探索建立和推行任前公示制、考察預告制、試用期制、部分職務聘任制、誡免談話制和離崗培訓制等制度。(編輯: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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