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日前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高校正風肅紀工作切實解決“四風”突出問題的通知》,對高校三公開支、辦公用房以及科研經費的管理等進一步規范。要求學校領導不固定安排專車和專職司機,并將科研經費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省教育廳要求,高校不得接待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不得以舉辦會議、培訓、學術交流等名義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嚴禁假公濟私安排人情消費,從嚴控制公務接待開支,嚴禁攤派、轉嫁公務接待經費。解決“三公”經費開支大,套取挪用科研課題經費的問題。針對科研經費的管理,省教育廳要求各高校建立健全涵蓋校、院(系)、項目負責人的分級管理體制,并把科研經費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并建立銀行卡支付制度,依據規定發放給個人的勞務性費用均須通過銀行卡發放。
《通知》要求高校管理者要堅決糾正漠視師生員工合法權益,對待師生、家長來訪態度冷漠、辦事拖沓、相互推諉、作風粗暴、濫用職權和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糾正教職工自由散漫、擅離職守、不假外出以及讓博士碩士代課等行為。杜絕高校領導干部違規在社會組織兼職并領取報酬的行為。省教育廳表示,嚴肅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干預職稱評審、科研經費使用、研究生名額分配等學術資源配置的問題,嚴肅查處利用職務插手教材教輔選用、基建工程、校辦企業、招標采購等領域的問題;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嚴肅整治教育亂收費,開展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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