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收費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學費標準為: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0000元。
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費標準為: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藝術碩士(MFA)、會計碩士(MPAcc)學費標準按備案價格執行;其他專業學位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0元。對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研究生收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在職人員攻讀博士、碩士學位,同等學歷人員申請博士、碩士學位等學費標準,由各高等學校根據學生培養成本合理確定學費標準,報備案后執行。
新學費標準自2014年秋季學期起執行,按“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2014年秋季學期以前入學的研究生仍按原規定執行。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