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出臺了高校研究生收費管理政策。2014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記者注意到,此次出臺的高校研究生收費政策,分為三個內容。
普通高校全日制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學費,分別按照每生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10000元的標準,由各普通高校根據生均成本、培養層次、學科特點、專業屬性等因素自主確定,并向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備案后執行。
廈門大學全日制研究生學費,在不突破原核定的收費標準內由其自主確定,并報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備案。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費,由各高校自主確定收費標準,報備后執行。
省物價局有關人士介紹稱,目前我省研究生執行收費政策,普通高校全日制國家計劃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實行免費入學政策,全日制的其他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分別執行6000元/生·學年、8000元/生·學年。
“新收費政策,并不是只為了收費,國家還完善了獎勵制度,優秀生獲得的獎金將超過學費本身。”省教育廳有關人士表示,將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制度,將現有的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生助學標準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生助學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據了解,目前福建各高校助學標準大多在2500~3500元/生·學年。
此外,還將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自助力度(簡稱“三助”),要求高校重視“三助”崗位設置,提供“三助”津貼,并完善助學貸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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